可以。只要符合自首成立的法定条件,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应当认定为自首,不能因自诉案件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容易被司法机关发现和掌握,就不适用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不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应当减刑。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可见,减刑与犯罪后的自首无关。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自诉案件里面也是可以自首的,而且自诉案件和自首情节并不会冲突,因为自诉案件仅仅是一些不告诉不受理的案件规定,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刑事处罚的程度,以上内容整理完毕,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