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生育权是我国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所以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约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1、撤销合同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

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

2、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生育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生育,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该约定对劳动者是无效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一键咨询
  • 171****6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原则是什么?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在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结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下的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则否则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总则取得时效规定的内容如何?
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是指自主的、和平的、公然的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限以后,将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违约金怎么付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规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劳动合同规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 否则付违约金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发商违约怎么才能得到赔付
开发商或购房者违约应担责,合同违约金应遵守。如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可酌情增加;过高则适当减少。未约定违约金时,按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了解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违约金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违约金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法律受保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总则122条不当得利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不是一帆风顺的。偶尔会被他人欺骗,被他人骗取财物等等。这时候,在法律的语境下,这种人所得的的利益就是一种不当得利。这是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通过这种行为取得的财产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途径。那么,究竟怎么样的行为会被法律认定为不当得利呢?民法总则122条不当得利的内容是什么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女工几年内不能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这样的约定无效,女工享有婚姻和生育的自由,在合同中约定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对女工结婚权利与生育权利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什么是女工劳动保护 女工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对其在劳动中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也就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 1、经期的保护:单位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产期的保护: A、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B、女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C、女工怀孕流产的待遇,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怀孕期保护:已怀孕的女工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工资照领;怀孕7个月以上,单位不得安排上夜班;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为由解雇女工。 企业绝对不能安排女工从事哪些工作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 1、矿山井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民法总则不当得利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朋友不怎样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关于诉讼中“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这一构成要件的举证义务由原告(利益受损人)负担还是由被告(得利人)负担,看似诉讼法的事项,其实民事请求权构成要件的举证义务如何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配问题,涉及各式各样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法在规定举证义务分配的“谁主张谁举证”一般规则之外,无法一一具体规定,只能由民法实体法加以规定。在请求返还不当得利诉讼中,对“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二项要件的举证义务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来确定,学界和法院不存疑问,而对于“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这个要件由哪方当事人来负担就颇有争议。有的人认为,如果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该项要件的举证义务就应由原告(利益受损失人)负担,但是,那样就存在原告(利益受损失人)因“无法律根据”属于消极的事实(不存在的事实)而客观上无法举证的情况。因此,该项举证义务的确定不应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一般规则,而应由民法将这一要件表达为由被告(得利人)对自己“得到此利益有法律根据”(积极事实)负举证义务。另有人持相反的观点。在这两种不同的观点下,相同请求返还的不当得利案件,呈现的判决结果截然不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期内辞职支付违约金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合同期内辞职支付违约金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婚内财产约定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劳动合同约定女工几年内不得结婚生子否则付违约金有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