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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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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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一般性的精神损害,第二种类型的是严重精神损害,但是无论是一般性的精神损害还是严重的精神损害,此时都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如下:

1、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2、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有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有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二、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1、补充适用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

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

3、适当的限制原则。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

4、过失相抵原则。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

如果是侵权行为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益,或者是侵害了具有人格利益的特定物,在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受害者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请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不确定的,具体的数额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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