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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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一、民法典抵押房产借款有期限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借款有期限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抵押权人应该在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房屋抵押可以公证吗

房屋抵押可以公证,房产抵押公证既是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可将该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公证只是对合同的一种证明,抵押要生效,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否则无权优先受偿。

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一)房屋抵押主体资格证明,如:

居民个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二)抵押物的状况,如:

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权属状况等;

房屋抵押合同

(三)抵押物清单;

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主债权合同;

有关政府部门准许抵押批文。

房屋抵押权的成立须经登记,当事人中请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应当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构提交有关必备材料或文件。

公证机构受理后应当做好公证笔录,认真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当事人情况、抵押物的价值及权利状况、抵押权实现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房屋抵押的期限是主债权诉讼期限内,超过诉讼时效,抵押权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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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抵押房产证有效吗,什么是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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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证抵押期限吗,什么是房屋抵押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房产证抵押期限吗,什么是房屋抵押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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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因为做生意需要一笔资金用作周转,现在打算拿房子作抵押,请问典当行房屋抵押合同范本有吗?
[律师回复]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 ,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   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   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   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   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   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   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
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
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   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   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
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
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   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
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   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
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   各一份。   十
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
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
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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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有一个亲戚在民间借了一笔贷款,现在要去签订担保合同,民间房屋抵押抵债担保抵押合同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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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也是可以再次抵押的:1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为住房和商业用房、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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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到期后自动解押吗,房屋抵押的特征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到期后自动解押吗,房屋抵押的特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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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租赁房屋被抵押,房屋的合同有效期限吗
[律师回复] 尽管建设部出台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房屋应当进行备案登记,但是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的违反,只构成行政违规,而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否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和防止当事人非法出租房屋,另一个目的则是因为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包括出租)或设定物权应向社会公示,以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
房屋抵押房屋抵押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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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抵押权基本权利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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