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信用卡被限制后,持卡人只能联系银行来申请解除卡片的限制,信用卡出现逾期的行为,没有及时还款,信用卡会被限制使用。其次在有套现嫌疑的商户使用信用卡消费,也有可能会被限制卡片使用。想进一步了解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

一、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

信用卡被限制后,只能联系银行来申请解除限制,如果使用信用卡行为不规范,你的信用卡出现逾期的行为,没有及时还款,信用卡会被限制使用。当你在有套现嫌疑的商户使用信用卡消费,银行卡就很大的概率被认为是套现行为,银行卡也会被限制。如果是因为套现被限制,持卡人可以向银行提交项相关的消费记录,或者提供购买发票来证明自己是正常的消费,向银行提出申请解除限制。

二、信用卡还不起能不能申请费用减免

信用卡逾期可以减免。可以减免的情形有:

1、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非恶意信用卡逾期,可以找银行说明情况,请求减免逾期违约金

2、因不明费用,或银行未说明的收费项目而产生的信用卡逾期违约金可以申请减免;

3、信用卡还款日前已与银行协商了延期还款的方案,而造成的逾期违约金,可以找银行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信用卡曾经逾期,对储蓄卡办理有没有影响

可以办理。当持卡人长期逾期不还并达到一定金额,银行可能就会认为是在恶意透支,故意拖欠

银行怀疑持卡人消费能力,认为继续为其提供循环授信风险会很高,就会单方面终止该信用卡的使用,也就是说持卡人会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冻结无法消费了。

当然,有些逾期欠款金额过大或是长时间不还的,造成很恶劣的影响,这种情况,即便你还清了,那张卡片多半也不能用了。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问题解答。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涉及到信用卡逾期等相关事项,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需要律师协助的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4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抗辩权时效受到限制吗?
抗辩权是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因为抗辩权是一种形成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主体是有区别的,形成权的使用期间具有多样性,形成权的行使可法定可约定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怀孕离婚诉权受到限制吗?
怀孕离婚诉权受到限制,《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等,但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偷税漏税出行会受到限制吗
偷税漏税这种行为出行一般是不会受到限制的,出行会受到限制的话,是因为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就不允许乘坐高铁、飞机等这些相对高级的公共出行工具了。一般偷税漏税,主要就是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即可。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一下,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投标吗?失信被执行人会在哪几个方面受到限制?
[律师回复] 有钱不还,法院判决不执行的“老赖”,或者是参与非法传销、电话诈骗的人员,今后将被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失信被执行人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同时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及地方法院官网“执行公示”栏目。社会公众都可以免费查询和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曝光公示之外,法院部门将把名单信息向其他部门通报、共享,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使“老赖”们的生产活动受到制约,生活空间受到挤压。
失信被执行人将在以下六方面受到限制:

麻烦
一:飞机上不了
对列入民航售票系统的限乘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航班机票时予以限制;机场管理机构获悉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乘坐航班信息后,将及时采取措施并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予办理乘机手续。
麻烦
二:火车软卧无戏
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予以限制(在乘坐动车方面的禁止规定,相关部门正在拟定中)。
麻烦
三:不得任公司高管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麻烦
四:被公示无面子
在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其名单信息
麻烦
五:贷款、信用卡申办有限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予以限制。人民银行将配合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分别会同银监局、银监局督促银行业机构用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要求各银行机构在办理贷款或信用卡等业务时,应将查询客户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前期调查、审查审批的必经程序。
对于企业来说,从它的第一笔贷款开始,以后每笔业务的信息都会被记录下来,包括企业从哪些银行融资多少、融资状态等方面,以便别人对它有充分的了解。目前,企业信用记录的主要应用还是在金融领域,比如银行、证券、保险等等,未来还会在更多领域产生影响。同时,在金融领域受到的制约也会比以前增多。随着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和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深入,将来企业会在工商年检、税收补贴等方面受到信用状况的影响。
麻烦
六:失信企业日常经营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反诉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我国《合同法》没有对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做出明确规定,其
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而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有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故我们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理由如下:
1、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含义及性质角度分析
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当时效届满时,人民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在进行保护的制度。从其性质上讲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为前提,旨在维护既有事实状态,稳定现有即成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的制度。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一年”的相关规定,从表面上看与诉讼时效的立法导向和性质类似,但是不等于说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旨在保护既有事实状态的规定在民法中还是较为常见的,例如善意取得制度、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制度等等,不能因为立法导向类似就将两种制度混为一谈。
分析诉讼时效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保留权,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人民核实后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公力救济止步于此。但是从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但书中,即“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在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同时,该条规定还赋予了人民对无效合同“调整”的权利,即仍保留公力救济途径。
2、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关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期间”规定的一年、
第七十五条关于“撤销之诉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间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关于“提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间”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由上述条文及民法理论我们看出,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不适用于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只适用于请求权中的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等,而并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等)与占有保护请求权。
依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分为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其中,形成权又可以分为单纯形成权和间接形成权。单纯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而间接形成权,又称形成诉权,指需要通过或者仲裁机关行使,才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等就属此类形成权。因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需要通过行使,才能确认合同的效力,属于间接形成权,所以并不适应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性质确定后,就“确认合同无效”有无诉讼时效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起诉离婚会受到时间限制么?
夫妻双方矛盾无法合理调节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判决不准后期限为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起诉离婚还受女性怀孕哺乳期等的限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受理案件有时间限制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被带走之后,很多家属非常关心刑事案件处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下面介绍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时间规定: 在公安阶段: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时间,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等,可以继续延长。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 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还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回到检察院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复杂的,可以继续延长。 以上,是整个刑事程序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间,一般案件在几个月至一年之内审结比较普遍,案件复杂,人员众多的很多在两年之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法院受理案件时间限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被带走之后,很多家属非常关心刑事案件处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下面介绍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时间规定: 在公安阶段: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时间,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等,可以继续延长。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 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还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回到检察院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复杂的,可以继续延长。 以上,是整个刑事程序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间,一般案件在几个月至一年之内审结比较普遍,案件复杂,人员众多的很多在两年之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续展延期的次数会受到限制吗?
续展延期的次数并不会受到限制,一旦商标已经注册了十年,那么此时之前的商标使用者就可以提出续展的请求。每次商标在缴纳一定的资金续展之后,就再次拥有了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并且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商标续展的次数。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法院受理法庭受理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被带走之后,很多家属非常关心刑事案件处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下面介绍刑事案件三个阶段的时间规定: 在公安阶段: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时间,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等,可以继续延长。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期限: 1、 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还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回到检察院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四)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复杂的,可以继续延长。 以上,是整个刑事程序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间,一般案件在几个月至一年之内审结比较普遍,案件复杂,人员众多的很多在两年之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2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受时效限制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受时效限制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效,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算起。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自7月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贷款纠纷 > 信用卡欠款太多受到限制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