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借钱抵押房屋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
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房屋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就设立。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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