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法自首会减刑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够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如果犯法自首会减刑多少

一、如果犯法自首减刑多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1)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自首该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是自首。由此可见,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自动主动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

犯罪分子自首,只是表明对自己犯罪的态度,并不改变原有的犯罪事实。因此,法官在对投案自首的罪犯量刑时,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首先根据自首人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对照相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再结合自首人的从宽情节。因此,有必要把握好度,从而实现适度的严宽。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果犯法自首会减刑多少
一键咨询
  • 163****0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3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罪人员如果自首一般减刑多少
犯罪人员如果自首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减刑时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犯罪人员在犯罪后,能够认清自己的犯罪情况进行自首的,可以在判决时根据犯罪人员的自首情节,减轻对犯罪人员的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过后自首能减轻多少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犯罪过后自首能减轻多少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自动投案自首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所谓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投案行为通常行于犯罪分子犯罪之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然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人尚未被发觉以前,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觉,而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迅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此外,犯罪分子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部门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犯罪分子在犯罪后逃避,在被能辑、追捕的过程中,自动投案;经查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至于犯罪后被群众扭送归案的,或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的,或在追捕过程中走投无路当场被捕的,或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后归案的,均不能认为是自动投案。
2、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这是认定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条件。也即犯罪分子的归案,并不是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所造成的,把握犯罪分子归案行为的自动性,必须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1)自动投案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出于真诚悔罪,有的慑于法律的威严,有的为了争取宽大处理,有的潜逃在外生活无着,有的经亲友规劝而醒悟,等等。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归案行为的自动性。
(2)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的送子女或亲友归案的情况,一般并非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而是经家长、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无论是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分子的家长后,或者家长、监护人主地经投案后,犯罪分子被送去归案的,只要犯罪人的行为符合如实交代罪行,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条件,都应按投案自首对待。在收容审查、劳动教养、拘捕或服刑期间,主动交代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他种罪行的,相当于自动案,但若离开犯罪人本人的意志是难以实现或根本不能实现的。所以,在本质上这些归案行为仍是基于犯罪人的意志而发生的。
3、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此为自动投案的对象和具体性的条件。对此须从两方面加以把握:

一,自动投案,一般要求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或者投案。对于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的;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的,或者先以信函、电报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二,投案之后必须向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个人承认自己所犯特定之罪。即不能仅空泛地承认犯罪,而是必须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或承认某一特定犯罪系自己所为。具体而言,在犯罪事实未被发觉的条件下,只要承认本人实施何种特定犯罪即可;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被发觉,但犯罪人尚未归案的条件下,只要承认自己是某一特定犯罪的行为人即可。
4、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此为自动投案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自首成立的其他条件的前提。
以上四方面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动投案。
犯了诈骗罪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了诈骗罪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了诈骗罪去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诈骗罪可以自首,自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团伙盗窃从犯也是初犯有自首情节会减轻多少
[律师回复] 作用相对较小。9、罪行的轻重、犯罪预备,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预备;
2,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教唆犯等涉及地位,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管制: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百元;基准刑超出法定刑幅度内,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老年人犯罪重要参考依据、教唆犯、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7、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中止、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根据犯罪的性质、十五种常见罪名的量刑(六)盗窃犯罪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一万二千元不满一万五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实行行为的、胁从犯、从犯、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以盗窃罪定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犯罪主体情节、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按照下列层级依次对基准刑进行调节以而确定拟宣告刑,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在确定各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量刑情节,确定拟宣告刑,确定从宽的比例:河南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二、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对于不具有本条第
(3)项规定的量刑情节的;未成年人犯罪: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胁从犯;1
6,确定基准刑;参与实施全部犯罪实行行为的、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在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后,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其他量刑情节;怍用相对较大的、犯罪未遂、拘役、对于未遂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量刑的基本方法
1,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犯罪较轻的;
(2)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满八百元以上不满一千元(现在规定为2000元)、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有下列情形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4)综合把握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盗窃残疾人、犯罪未遂,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作用、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根据盗窃数额,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可以依照第(2)项的方法、避险过当,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犯罪次数。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防卫过当。三,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外,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1)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后即为拟宣告刑、犯罪中止,以法定最高刑为基准刑,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防卫过当、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节确定从宽幅度;(3)根据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从犯、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只有单个量刑情节的,采用同向相加、避险过当,以及刑法分则将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犯罪主体作为量刑情节的。
2,从而确定拟宣告刑。四,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作用的情节、对于从犯,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果自首可以减轻多少?
我国政策表明,自首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自首是指当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后,自行去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自首按什么标准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自首按什么标准减刑
自首的一般规定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上面的规定,也就说在我国自首不一定能得到减刑。法律对此的描述是“可以”,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引起社会强烈的犯罪分子,主要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审判。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自首不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应当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可见,减刑与犯罪后的自首无关。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是指判决时可以减轻判处的刑罚的意思,不是指判处刑罚后的刑罚执行过程中裁定减轻刑期的意思。李玫瑾的错误是把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与第七十八条关于减刑的规定混淆起来了,是把“减轻处罚”的“判决”与减刑的“裁定”混淆起来了。从刑法常识看,“减轻处罚”是不能简称为“减刑”的。
而且,自首也不等于就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或条件。除了“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的犯罪分子外,对其他自首的犯罪分子,只是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不是“应当”。
自首立功也只是酌定情节
在我国刑法没有修改之前,自首后立功是法定的减刑情节。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删除了这一规定,对于自首与立功不再一刀切,在实践中需要综合其他情节判断。这一改变也是对犯罪分子震慑。不是什么犯罪都能在事后得到宽恕减刑,人们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纪守法。
自首减刑考虑的情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对于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诈骗自首减刑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法官会给出合适的量刑。
一、自首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投案的动机;
2、投案时间;
3、投案方式;
4、罪行轻重;
5、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现等情况。
二、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
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福建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10%-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自首立功减刑幅度,诈骗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诈骗自首减刑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审判中法官会给出合适的量刑。
一、自首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投案的动机;
2、投案时间;
3、投案方式;
4、罪行轻重;
5、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现等情况。
二、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
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福建省高级人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10%-30%;
(3)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人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犯罪人自首可以减刑40%以下,具体的需要减刑多少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犯罪事实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就主动地投案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首犯、主犯、从犯,首要分子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主犯、从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

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

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和在某些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指首要分子组织、领异的犯罪集团在预谋犯罪的范围内所犯的全部罪行。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行为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但是在共同犯罪中较主犯所起的作用小。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某种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却为共同犯罪的实行和完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首要分子是不是主犯我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该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本法所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主犯和首要分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有着严格的区别,但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对于准确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主犯和首要分子的联系主犯和首要分子两者都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并且是直接故意犯罪之中,在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主犯和首要分子的。从单一的个人犯罪和共同犯罪(包括二人共同犯罪、集团犯罪、聚众犯罪等形式)的分类来看,两者都只能存在于共同犯罪之中,单一的个人犯罪中,无所谓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存在。首要分子是主犯的组成部分,主犯包括了首要分子。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是属种关系,主犯是属概念,首要分子是种概念。根据法律规定,主犯有两种情况,一种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另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同样,首要分子也有两种情况,一种首要分子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它与
第一种主犯完全一致。另一种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犯罪(不是犯罪集团,而是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可见,这种首要分子完全包含在第二种主犯之中。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首要分子必然是主犯,但不能用首要分子代替主犯,因为首要分子只是主犯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区别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共同犯罪所占的比重较大。在这种形式的犯罪中,可能有主犯、从犯(或胁从犯)之分,而不可能有首要分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首要分子只存在于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中,而这两种犯罪形式中的犯罪分子至少应是三人(即三人或三人以上)。可见,二人共同犯罪中是没有首要分子的,这就意味着不能把二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称作首要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包含在主犯内,而又不等同于主犯的道理所在。在量刑时,由于刑法分则本身对首要分子(属主犯)规定了较重的刑罚,所以不再从重处罚了;而对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在量刑时,还应当从重处罚。对此,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在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中不是起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但是仍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只能称作主犯,而不能称作首要分子。在一些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有些行为人虽然不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但直接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罪恶重大,或者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犯罪活动别卖力等等,这些人都属于起主要作用者,是主犯。因此,对于这种不属于首要分子的主犯,在量刑时仍然应当从重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首的犯罪分子。A.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C
[律师回复]
一、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
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
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75周岁以上的过失犯罪(刑法第17条)。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
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
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七、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八、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 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个人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
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九、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条)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6、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刑法第241条)
7、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案主犯减刑丛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不存在主犯或从犯之分,符合规定就可以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主犯减刑丛犯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不存在主犯或从犯之分,符合规定就可以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吗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
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罪行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逃犯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逃犯自首可以减刑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一会是会从投案的动机、还有时间、以及方式来进行依法的确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最高是可以达到从轻或者是免除刑法责任的结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网上通缉自首会减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没有被公安机关抓获、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果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投案后做到如实供述的话,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如果犯法自首会减刑多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