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实际坐牢之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
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是要进行赔偿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因此,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
二、刑事案件判刑后一般会去哪个监狱服刑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判决如果确定有刑期,判决生效后是要入监执行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会到哪些监狱服刑,这个具体是怎么分配的,今天具体给大家说说这个问题。
对于刑事案件判刑后,具体到哪里服刑,这个得先从刑期上来说,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减去羁押等期限后,还剩下三个月刑期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是不需要送监狱服刑的,直接在拘留所服刑就行,因为时间比较短,来回折腾也浪费国家司法资源,还有就是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这个也是不需要入监狱服刑了,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处理就行,那么对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呢,这个的具体给大家说。
对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犯罪分子,这个是必须送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长,看守所毕竟只是一个临时的执行场所,那么具体送哪个监狱呢,这个还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性别不同、国籍不同监狱也不同。
在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常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自己已经坐过牢、服过刑,就不必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这可大错特错!服刑只是履行完刑事责任,但民事部分的责任仍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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