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留了我的电话有没有影响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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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自己没有影响,信用卡逾期对朋友会有影响。会产生很多的滞纳金和利息,还有就是在被银行各种催款的情况下甚至最终被告上法庭。那么别人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留了我的电话有没有影响,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别人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留了我的电话有没有影响

一、别人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留了我的电话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信用卡逾期一般只会影响持卡人,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就很难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了;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自己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自己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二、信用卡无法还清被起诉真的要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不一定要坐牢。如果持卡人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未还,并经2次有效催收仍然不还款的,属于恶意透支,银行便有权对逾期持卡人进行起诉。一旦起诉立案,如果认定行为人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会坐牢。

信用卡逾期被银行起诉后,若被怀疑恶意透支信用卡,经法院判决后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自然是要坐牢的。数额较大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金额五百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网贷欠款几万信用卡额度会降低吗

网贷若逾期了,如果是上征信的,那的确很可能会引起信用卡降额,尤其是逾期很长时间或之前就有过多次逾期的情况,别说降额了,银行还很可能会冻结账户,还款进去后也看不到额度恢复,之后就使用不了信用卡了。

若客户之前一直保持有按时还款的良好习惯,此次是不小心逾期,且很快就还清的话,那也可能客户还完后额度会原样恢复,银行暂时不降额,但之后卡片功能还是可能会受限,账户估计会被风控,也许无法再大额消费。而若再次出现逾期情况,银行就很可能会降额了,甚至冻结额度。

以上是关于“别人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留了我的电话有没有影响”问题解答。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遇到信用卡纠纷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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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1.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而斡旋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一、对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1、刑法用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罪、斡旋型罪、利用影响力罪,说明三个发条处于并列关系,不存在交叉或者从属关系。
而根据2003你那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就罪部分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一定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简而言之,斡旋型罪的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第三人不存在隶属、制约关系。如果存在制约或者隶属关系,意味着行为人与对被其利用的第三人具有支配、控制等权限时,第三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行为的延伸,本质上就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属于直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应当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从两罪条文来看,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罪。所以斡旋型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区别不在于主体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的是权力的影响力还是非权力(人情)的影响力。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甄别。笔者认为,行为人利用的本人职权或者其职位(职级)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斡旋型罪如果利用的是情感、威望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罪
二、关于“关系密切的人”的界定:
实践之中,对于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2007年7月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1条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特殊情感关系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决策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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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而斡旋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一、对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1、刑法用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罪、斡旋型罪、利用影响力罪,说明三个发条处于并列关系,不存在交叉或者从属关系。
而根据2003你那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就罪部分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一定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简而言之,斡旋型罪的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第三人不存在隶属、制约关系。如果存在制约或者隶属关系,意味着行为人与对被其利用的第三人具有支配、控制等权限时,第三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行为的延伸,本质上就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属于直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应当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从两罪条文来看,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罪。所以斡旋型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区别不在于主体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的是权力的影响力还是非权力(人情)的影响力。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甄别。笔者认为,行为人利用的本人职权或者其职位(职级)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斡旋型罪如果利用的是情感、威望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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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之中,对于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2007年7月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1条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特殊情感关系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决策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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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以后的影响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治安拘留,连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但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不会在社会上随意扩散。一般不会影响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以后遵纪守法就是了。
三、哪些情况适用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四、哪些情况适用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2、《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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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没有还,不接银行电话有什么影响
实际上无论是银行内部催收人员的电话又或者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电话,原则上持卡人都是需要接听的。因为一旦你不接的话,是很容易被银行认定为恶意躲避催收,存在信用卡诈骗的嫌疑的。那么关于信用卡没有还,不接银行电话有什么影响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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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办信用卡留我电话和家庭住址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只要你按时足额还款,不会有什么影响,问题是刚刚成年,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也是无法申请到信用卡的。
申请地点:
1,当地银行网点;
2,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
3,现在大部分银行都支持在网银上申请。
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2,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
提交证明:
1,身份证(必需);
2,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
3,自己名下房产车辆;
4,自己名下银行金融资产;
5,社保;
6,其他银行信用卡等等。每家银行的进件标准不一样,所以上面的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工作或收入证明很重要。
先找信用卡业务员或大堂柜员填申请表,对方看你的条件有批卡可能,一般会让你填申请表,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个人基本资料,以及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两名联系人(亲属或朋友)及他们的手机号座机号。
填表后才有希望,然后提交上面的资料等银行审批,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综合评分决定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参考的项目有年龄、性别、单位、收入、职位、住房、学历、婚姻、房产 、职称、信用记录等等项目,一个分数段对应一种结果,从不批卡到批卡,从额度低至额度高。大部分银行也可以依据申请人在银行的客户等级或者存款额决定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递交表格或网上申请后,可以在该银行官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申请进度。结果一般是拒批或审核通过,通过后大都是邮寄卡片到你地址,你收到卡片激活就可以使用了。
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很看重办卡人的还款能力,你提交的资料让银行感觉你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才行,还款能力越强,银行越容易发卡。
朋友办信用卡留我电话和家庭住址对我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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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1,当地银行网点;
2,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
3,现在大部分银行都支持在网银上申请。
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2,有稳定的还款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
提交证明:
1,身份证(必需);
2,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
3,自己名下房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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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保;
6,其他银行信用卡等等。每家银行的进件标准不一样,所以上面的资料不一定全要,具体看银行要求,工作或收入证明很重要。
先找信用卡业务员或大堂柜员填申请表,对方看你的条件有批卡可能,一般会让你填申请表,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个人基本资料,以及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两名联系人(亲属或朋友)及他们的手机号座机号。
填表后才有希望,然后提交上面的资料等银行审批,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综合评分决定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参考的项目有年龄、性别、单位、收入、职位、住房、学历、婚姻、房产 、职称、信用记录等等项目,一个分数段对应一种结果,从不批卡到批卡,从额度低至额度高。大部分银行也可以依据申请人在银行的客户等级或者存款额决定是否批卡及卡的额度。递交表格或网上申请后,可以在该银行官网上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申请进度。结果一般是拒批或审核通过,通过后大都是邮寄卡片到你地址,你收到卡片激活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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