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物中毒100人以上怎么量刑
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要依据涉及的罪名进行量刑,如果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不安全食品有哪些
1、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形。
未经政府许可即擅自生产经营食品,其质量难以保障。
尽管这种食品有时检验合格,但因其生产经营的非法性和不安全食品隐患的存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故应将其制售的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过期食品为法律所禁止。
尽管刚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有毒有害,但其存在不安全隐患,为维护食品安全,应将过期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3、“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制售“三无”食品为法律所禁止。
“三无”食品可能有的安全有的不安全,但因其存在超过保质期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食用的可能,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故应将这类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4、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
除食药同源的物质外,食物与药物具有不同性质,一经非法添加就会改变食品性质,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故应将这类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5、走私进口的食品。
走私进口的食品逃避国家检疫检验和关税,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即使经检验合格,也应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要依据涉及的罪名进行量刑,如果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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