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抵押的相关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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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关于房屋抵押的相关问题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关于房屋抵押的相关问题

法律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除另有关规定外,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有三种: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种担保物权中只有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多被选择作为债权的担保方式

抵押物并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这样既不损害债务人对抵押物的既有利益,也可保证债权人的权益,降低风险,在实践中多被选择作为借款的担保。

抵押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优先受偿权。

当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抵押品范围有: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账款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

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另外,我国法律还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而抵押权的设立则有合同生效即设立、登记对抗,登记设立三种形式。

针对不同的抵押物,在设定抵押时,一定要注意抵押权是否设立,这样才能保证抵押权的实现,降低风险。

房屋属于价值昂贵的不动产,在交易时,多数人都会通过设定抵押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购买房屋。

也是基于房屋的高价值及稳定性,其会作为很多债权的抵押物。

但是由于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的特殊性,使得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必须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这样也可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另外,房屋、土地均属于不动产,其设定抵押的方式是登记生效,即只有在房屋登记机关作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设立。

因此,在约定将房屋、土地作为抵押物时,一定要去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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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置换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该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作为原债务的担保。如果双方就调换后房屋达不成新的抵押合同,拆迁人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笔者建议,如遇到上述情况,抵押权人可以以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人民确认安置补偿协议无效而保护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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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以所有房屋作为抵押,同意办理贷款公证及保险。
3、 抵押房屋必须为三证齐全的本市范围内商品房或已获准上市的房改房。
4、借款人应为资信程度良好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或金融企业职工,若非则借款人必须拥有至少两套可供抵押的房屋,或由具有以上职业者提供担保。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I520II54378 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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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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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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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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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前段时间签了份合同,所以就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货物抵押贷款合同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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