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高考后离婚,和普通离婚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有一点特殊,这个时间段一般就意味着孩子已满或者马上18岁了,抚养权的问题基本不存在了。
但是,上大学期间孩子还是需要很多费用的,实际上多数孩子还不具备赚钱的能力。
而我们传统观念里,也是希望孩子专心学习而不是着急赚钱,那大学四年的费用能否约定一人一半呢?
案例简介张男与李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张小小由李女抚养,自离婚当月起张男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婚生子张小小年满18周岁止,18周岁以后张小小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张男、李女各承担50%。
现在张小小已经年满18周岁,且在读大学三年级,但是张男却从未支付张小小年满18周岁以后上大学期间的费用,那么张小小能向张男主张上大学期间的费用吗?
法院会支持张小小的主张吗?
律师分析当然是可以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本案中张男和李女对婚生子张小小18周岁以后抚养费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理应按照约定履行。
虽然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只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才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是该条规定的是父母法定的抚养义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父母自愿约定对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因此张小小能要求张男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承担其上大学期间的费用,而法院也应该支持张小小的主张。
对于张男应承担张小小上大学期间费用的额度,应该综合考虑张男的收入情况,张小小就读大学所在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
划重点,如果张男和李女在离婚协议里没有约定婚生子张小小年满18周岁以后的抚养费,此时张小小是否能主张上大学期间的费用?
答案是不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18岁就是成年了,那么对于年满18周岁以后的成年子女只有在满足“不能独立生活”这一条件才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而“不能独立生活”是指: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而上大学并不满足“不能独立生活”这一条件,所以父母双方未在离婚协议里对婚生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的费用进行约定,张小小就不能向父母主张上大学期间的费用。
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律保障的其实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益,同时法律不鼓励啃老行为,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继续给予经济支持并不是法律义务,不能获得法律支持。
最后还想跟大家说,高考对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选择。
如果婚姻早就出现了问题,其实大部分孩子可以感知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想问又不敢问心理压力增大,学习本身的压力,还有夫妻之间的婚姻不幸的力,三重压力下来,对孩子来说会很压抑。
如果夫妻已经谈好了离婚,那就趁早,拖到高考不是更坏吗?
千万不要认为小孩子的承受力很弱,比起活在不确定当中,还要假装一副团结一副和谐的样子,还不如跟孩子说,父母只是婚姻出现了问题但仍旧是你的父母,这样反而容易让孩子释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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