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补偿费怎么计算?
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房屋拆迁补偿金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补偿费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范围包括: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实际上房屋拆迁补偿费没有固定的计算依据,每一栋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不能由法律制度统一规定。并且拆迁房屋不是只有房屋拆迁补偿款这一种补偿项目,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征集主管部门应当给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同时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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