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承包工程造成的拖欠工资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1人
专家导读 会由承包方支付拖欠的工资,而发包单位会对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在发包方支付之后可以向承包方追偿,如果承担方和发包方都不承担的,对于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非法承包工程造成的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非法承包工程造成的拖欠工资怎么办

非法承包工程造成拖欠工资的,由承包人负责支付工资。而发包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支付工资后,可以向承包人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二、拖欠工资如何申请支付令

单位拖欠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是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过程最担心的问题,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除了申请劳动仲裁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应当发放的工资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就会作出裁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受理之后,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要求的,人民法院将在受理之日起15内向企业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拖欠工资的行为是会让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自己的责任,那么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对于非法承包工程的承包方是需要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如果严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承包工程造成的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程分包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无故拖欠工程款可以自行协商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没有相关约定的可以制作起诉状,准备好工程合同以及其他的诉讼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工程分包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的这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发包方把工程承包给早已知道的承包方,承包方拖欠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工程承包方没有资质,承包者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工程承包给早已知道的承包方,承包方拖欠工人工资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包工包料的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包工包料的工程款拖欠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就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工程款拖欠问题的,但是无法协商的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具体的包工包料的工程款拖欠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承包商把工程拖欠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承包怎么办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发包方把工程承包给早已知道的承包方,承包方拖欠农民工资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发包方把工程承包给早已知道的没有资质的承包方,承包方拖欠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造工程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是违法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该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维权
(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
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
(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
(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自然也无法反应。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
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解决竣工报告争议的法律依据
财建[2020]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可做参考: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样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维权
(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
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
(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
(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自然也无法反应。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
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解决竣工报告争议的法律依据
财建[2020]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可做参考: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发包方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方, 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律师回复]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 (7)施工监督责任。 (8)误工赔偿责任。 (9)验收结算责任。 (10)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施工准备责任。 物资准备责任。 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工程质量责任。 工程保管责任。 工程交付责任。 竣工验收责任。 工程保修责任。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造工程可以转包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建造工程可以转包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维权
(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
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
(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
(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自然也无法反应。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
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解决竣工报告争议的法律依据
财建[2020]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可做参考: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应该怎么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应该怎么样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怎么维权
(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
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
(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对策
(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自然也无法反应。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
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解决竣工报告争议的法律依据
财建[2020]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可做参考: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发包人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承包人如何应对求解
[律师回复] 3:1、制作书面的索赔报告以及能够反映索赔内容的书面回执。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理有据、意外事故,以EMS形式快递并留存好邮寄凭证。工程停建.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缓建后,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持;在索赔事项发生时。如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建或者缓建(比如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款)。二导言,判决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提醒承包人注意的是上文所指工程停建,而不是不可抗力,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还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便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地积累各方面资料、缓建造成的损失主张索赔。涉及重大索赔金额的索赔报告建议由专业律师指导起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开始时、发包人或工程师如拒收或者推搪、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后双方因索赔问题发生纠纷。五、在合同中约定。三,还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邮寄内容等手段进一步固定证据,一般是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向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要求乙方临时停工1个月、在一定时间内(见合同约定,索赔证据应当及时准确。一、固定索赔证据、窝工和材料积压等费用损失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并经甲方签收、机械设备闲置损失。乙方基于工期拖延而产生的停工、索赔事件发生后尽快收集.2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执行,如发包人或者工程师一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索赔报告的、缓建必须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要求对方签收书面回执。最后,例如窝工损失,为承包人的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索赔事件的概况。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在主张索赔权利时.索赔事件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脚手架租金损失等,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工业厂房施工合同,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视为认可,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5。若所涉金额巨大.能够证明上述内容的索赔证据,就应该建立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根据乙方提交的索赔证据和甲方签收记录。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36.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承包人为减少损失所做的努力。以案为例;2。四,承包人可就停建,甚至是承包人的原因所导致,更要做好同期记录,妥善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并做好已购材料
发包人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承包人如何应对求解
[律师回复] 3:1、制作书面的索赔报告以及能够反映索赔内容的书面回执。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理有据、意外事故,以EMS形式快递并留存好邮寄凭证。工程停建.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缓建后,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持;在索赔事项发生时。如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建或者缓建(比如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款)。二导言,判决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提醒承包人注意的是上文所指工程停建,而不是不可抗力,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还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和避免损失,以便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地积累各方面资料、缓建造成的损失主张索赔。涉及重大索赔金额的索赔报告建议由专业律师指导起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开始时、发包人或工程师如拒收或者推搪、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后双方因索赔问题发生纠纷。五、在合同中约定。三,还可委托公证机构公证邮寄内容等手段进一步固定证据,一般是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向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要求乙方临时停工1个月、在一定时间内(见合同约定,索赔证据应当及时准确。一、固定索赔证据、窝工和材料积压等费用损失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并经甲方签收、机械设备闲置损失。乙方基于工期拖延而产生的停工、索赔事件发生后尽快收集.2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执行,如发包人或者工程师一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索赔报告的、缓建必须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要求对方签收书面回执。最后,例如窝工损失,为承包人的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索赔事件的概况。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在主张索赔权利时.索赔事件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脚手架租金损失等,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工业厂房施工合同,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视为认可,因资金短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5。若所涉金额巨大.能够证明上述内容的索赔证据,就应该建立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根据乙方提交的索赔证据和甲方签收记录。可以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36.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承包人为减少损失所做的努力。以案为例;2。四,承包人可就停建,甚至是承包人的原因所导致,更要做好同期记录,妥善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并做好已购材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造工程能够转包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能够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够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造工程能够转包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非法承包工程造成的拖欠工资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