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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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膝盖骨破裂能评残吗如果伤口愈合后对功能不造成影响可以不构成伤残,具体情况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一)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

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裁定:

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相关的交通受害者,如得不到相关的赔偿时,可以要求这类办案单位进行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案件证据,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人民法院按照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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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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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在合肥相关交通事故的10级伤残的标准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伤进行鉴定,按照这类人员的受伤情况进行办理。受害人员应积极的由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相关的鉴定证书,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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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合肥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肥十级伤残赔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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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怎么赔偿?
在合肥发生交通事故,鉴定为9级伤残,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作为赔偿,没有固定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时间年纪,工资标准,本地的经济状况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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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合肥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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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怎么赔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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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合肥市肥东县劳务伤残九级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职工构成工伤九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根据鉴定发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安徽省合肥市标准分别为:6个月和10个月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3)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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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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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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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10级伤残能办几级伤残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
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伤残级别8-10级一般都办不了残疾证。办残疾证的要是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办残疾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二、持有残疾证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1、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无固定性收入,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1-2级)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6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城乡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由所在区、县(市)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每年100元)。
3、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每月每户减免6吨水费、10度电费、6立方米天然气费、8元有线电视费,钢瓶液化气按每瓶85元的价格供应。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本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减半收取公证费。
6、持有《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16元,财政补助64元18周岁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7、散居城市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30。
8、中轻度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可在居住地社区申请居家托养救助服务,经区县(市)残联审批通过的,区和长沙县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受益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浏阳市、宁乡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为受益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救助服务。
9、农村残疾人申请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安排宅基地并免收规划费拆房建房的,国土部门免收代办服务费。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残疾人家庭自建自住住房的,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10、无房的残疾人家庭首次购买二手住房的,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免收购买方应交的手续费。对农村残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
1
1、对纳入政府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危房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市、区县(市)残联分别给予每户1000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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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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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申请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经市残联纳入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计划批准后,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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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残疾人免费使用城市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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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符合国家标准(12995-2006)相关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代步的下肢残疾人,给予每辆每年260元的燃油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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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出行愿望的残疾人自愿申请办理爱心卡,凭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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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离婚或丧偶现无配偶的,本人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以上残疾(含)并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审核属实,可以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扶助对象,年满49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每人220元月年满60周岁的每人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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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怎么赔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怎么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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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10级伤残赔偿是几个10级伤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1)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够得上伤残等级的,才能有此项赔偿,一般最高5-8万元,各地有稍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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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交通事故9级伤残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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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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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合肥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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