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共同犯罪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1、诈骗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2、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诈骗的故意;
4、各共同诈骗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诈骗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需要查明的事实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诈骗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一共包括以上5点,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按照共同犯罪处理,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情,就不能按照诈骗罪共犯处理。诈骗案件中刑事处罚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详细案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