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向什么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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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国内夫妻离婚的,通常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纠纷向什么法院起诉

1、一般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但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生活的,并且也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就需要去那个地方,也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2、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居住在国外,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了,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关在监狱中服刑的,又或是被告的户籍被注销了。这四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

当然,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如果也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生活,并且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也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3、离乡

一人留守家乡,一人外出工作的情况也是实际中较为多见的。所以,法律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外出打工的人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了,那么留守家乡的那个人,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但如果夫妻两人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并且也已经超过1年了。那么就只能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要求离婚了。但如果被告刚到了一个地方,还没有住满1年的,那么起诉离婚时被告住在哪里,就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4、涉外

但如果夫妻一方或是双方都已经定居国外了,那么情况又会变得不同了。

首先是一人居住在国内,另一人居住在国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谁起诉离婚,都可以向居住在国内的那一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接着是双方都在国外,但还没有定居的。这种情况下,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都可以进行起诉。

最后是双方都定居国外的情况。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结婚的,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那边法院不受理的。那么可以向国内登记结婚地的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最后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的,那么情况又有所不同了。一样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如果不受理的。那么在任一一方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中选择一个最为方便的,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方便法院的审理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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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可以邀请专业律师写;其次,收集准备好对自己有利的债务证据;最后,带着起诉状和证据到事发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缴纳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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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朋友和他们单位有了一些工资方面的劳动纠纷,准备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纠纷向哪里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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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向哪级法院起诉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物业纠纷向哪级法院起诉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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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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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怎样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纠纷怎样向法院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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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举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合同纠纷怎样向法院起诉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可以发生在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的任何一个阶段,合同纠纷有时是发生在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同上,有时是因为合同中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职责造成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合同纠纷流程。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以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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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在收到资料以后会立案审查是否受理案件,受理案件后由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然后排期开庭。再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最后宣判,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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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可以向哪里起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要看具体案情,具体规定看下面,可以解决您提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
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购房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问题解答如下, 买房是一件大事,但是买房也容易发生纠纷,那么买房纠纷找那个部门呢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民事纠纷通常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知道发生纠纷时该去找哪个部门了。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消费者协可以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也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提讼解决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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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
拆迁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的方式向法院起诉,当然了,如果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话,同时需要提交的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拆迁纠纷如何向法院起诉,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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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疗事故需要搜寻哪些证据进行保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可是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有专页单独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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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向哪级法院起诉
对于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纠纷管辖法院,如果双方发生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要确定好哪个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不能立案审理。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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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经济纠纷,意向购房目的,交了《认筹金》,但是没有订房,也没有签《合同》,要退《认筹金》,但是已经超过半年了,没有退款
[律师回复] 可以。《民诉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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