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贪污属于刑事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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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贪污属于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手段违法,骗取公众存款的,将会按照贪污罪来进行处罚,因此是刑事犯罪。
法律规定贪污属于刑事犯罪吗?

一、法律规定贪污属于刑事犯罪吗?

1、法律规定贪污属于刑事犯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明显属于刑事案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达到国家针对受贿立案标准以后,我国检察院就会立案侦办。

受贿如果构成,会根据社会的具体金额,对行自贿受贿的人员分别进行处罚。

二、贪污罪形式有哪几种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其他方法。

主要包括: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

(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贪污等相关的行为,那么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当中的规定构成贪污罪的,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贪污的行为方式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财产、窃取财产和骗取财产,这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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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二叔现在在公安部门管工作,工作的时候因为贪污受贿了犯罪人家属的钱,现在被抓到了,贪污贿赂罚金刑规定是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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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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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怎样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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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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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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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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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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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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