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
二、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
(一)行为内容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二)责任内容
为故意为之的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行为人必须没有认识到正当化事由,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即使是假想防卫,也不得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动机复杂多样,
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基于报复或者是其他的动机杀人,属于杀人的常态,不能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期限的处罚的。通常情况下是会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处罚的,如果犯罪的情节非常严重的,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