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对本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由于这种犯罪的“危害性特别大,凡是年满14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
绑架罪可以假释和减刑。但对于因绑架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而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规定,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认定为绑架罪一罪,不能数罪并罚,适用“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升格法定刑。如果故意伤害被绑架人仅造成轻伤,没造成重伤、死亡,不成立该结合犯,不适用“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升格刑规定处罚,应以绑架罪基本犯和故意伤害罪(轻伤),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