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怀孕期间犯罪怎么处理?
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怀孕不是免于刑事处罚的正当理由,但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
《刑法》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怀孕期间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般是可以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是: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怀孕期间犯罪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总之,怀孕期间犯罪处理流程跟一般的刑事案件是一样的,犯罪嫌疑人怀孕也不是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孕妇构成犯罪的,服刑期间一般会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等孩子哺乳期结束以后刑期还没有到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指定的地点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