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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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2、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一、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1、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2、保证分为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当先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当债务人确定无法偿还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二、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个人提供保证的同时,还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措施,确保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债权的实现。作为权利主体,债权人亦应及时行使权利,积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时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否则保证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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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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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有什么风险
1、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2、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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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人直系亲属可以为其提供担保,银行有何风险?
[律师回复] 《担保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或限制债务人的直系亲属为其提供担保,因此,直系亲属提供担保并不违法。   一般而言,当主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时,从法律规定上看,担保人应当以自己的财产为主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提供担保,进而,贷款银行在实现债权时,不仅可以将债务人的一般财产(即其全部个人财产除去已抵押/质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及个人生活必需的财产之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可执行的责任财产,而且可以将担保人设定担保的特定财产(在设定质押/抵押担保的情形下)或担保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可执行的责任财产,换言之,直系亲属所提供的担保与其他人提供的担保一样,扩大了保障主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   但是,本所律师提请贷款银行注意:就担保在债权实现时的保障功能而言,在某些情况下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与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比,其保障功能较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2条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第44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可见,如果主债务人的债务是基于家庭生活消费而产生的,则应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其债务;进而,如果主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因存在直系亲属关系而同时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则可能导致担保人用以承担担保责任的财产仍属于主债务人本应用以清偿债务的家庭共有财产,这样就导致保障贷款银行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在实际上没有扩大或者扩大的实际范围不够,亦即担保的保障功能未能完全实现。   综上所述,为尽可能地降低贷款银行的风险,本所律师建议:

一,贷款银行应对直系亲属提供担保情形下可执行的财产范围进行认真评估,在分别评估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清偿能力时对于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部分不宜重复计算;

二,直系亲属提供担保时,应尽量采取以其个人财产提供质押担保或抵押担保的方式,贷款银行接受保证担保时应特别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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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2、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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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可否为其提供担保、银行有何风险
[律师回复] 《担保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或限制债务人的直系亲属为其提供担保,因此,直系亲属提供担保并不违法。   一般而言,当主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时,从法律规定上看,担保人应当以自己的财产为主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提供担保,进而,贷款银行在实现债权时,不仅可以将债务人的一般财产(即其全部个人财产除去已抵押/质押给其他债权人的及个人生活必需的财产之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可执行的责任财产,而且可以将担保人设定担保的特定财产(在设定质押/抵押担保的情形下)或担保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可执行的责任财产,换言之,直系亲属所提供的担保与其他人提供的担保一样,扩大了保障主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   但是,本所律师提请贷款银行注意:就担保在债权实现时的保障功能而言,在某些情况下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与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比,其保障功能较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2条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第44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可见,如果主债务人的债务是基于家庭生活消费而产生的,则应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其债务;进而,如果主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因存在直系亲属关系而同时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则可能导致担保人用以承担担保责任的财产仍属于主债务人本应用以清偿债务的家庭共有财产,这样就导致保障贷款银行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在实际上没有扩大或者扩大的实际范围不够,亦即担保的保障功能未能完全实现。   综上所述,为尽可能地降低贷款银行的风险,本所律师建议:

一,贷款银行应对直系亲属提供担保情形下可执行的财产范围进行认真评估,在分别评估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清偿能力时对于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部分不宜重复计算;

二,直系亲属提供担保时,应尽量采取以其个人财产提供质押担保或抵押担保的方式,贷款银行接受保证担保时应特别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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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借钱提供担保有哪些法律风险
1、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或者完全违约,您可能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债务责任。2、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人违约,您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3、作为担保人,您的个人财务状况可能受到影响。关于为他人借钱提供担保有哪些法律风险,我们将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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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朋友打算买房贷款 想让我做担保人 我想问下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提供担保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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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然后近期呢我们向同市的另一家公司申请了担保,但是他们说他们的担保提供须由股东会决议后才能生效,请问真的要由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后才能有效力吗?他们不是在诳我 吧!
[律师回复]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由此可见,须由提供担保股东会同意,才能具有担保的效力。
代注册公司提供的注册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注册公司查名
申请人需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公司名称5个以上确立经营范围确定投资人出资比例向工商查名出口提交查名表5个工作日后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刻章
携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至注册地管辖的公安局办理准刻证至公章指定刻章点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
3、开验资账户
所需材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身份证、法人章、股东章、询证函、章程、股东会决议。账户出具后投资人应以个人出资比例注入验资款。领取银行对账单、进账单、询证函。折叠出具验资报告所需材料银行对账单、进账单、询证函、公章、章程、验资报告。领取验资报告。
4、提交注册材料
所需材料验资报告、投资人身份证、章程、股东会决议、租赁协议、房产证、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5、办理机构代码
所需材料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折叠办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租赁协议、产权证、会计上岗证、会计身份证、税务登记申请表及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公章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后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开立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其他银行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后5到20个工作日后领取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评级证。与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7、注销验资户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销户申请书、销户清单。验资户销户后自动将验资户注册资本撤资至银行基本账户。
8、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就要选择一家信誉度高的代理记账公司,千万不要选择个人代理记账的,
第一个人没有安全的保障,出了事一溜就找不到人了,
第二个人代理记账水平是有限的,有了问题要企业自己去解决,说一大堆理由说明是企业的问题,
第三个人代理记账人员与专管员的沟通都不及时,与代理记账公司相比一般代理记账公司的企业都带一家或者几家税务所,所以他们与税务所沟通比较及时,遇到问题解决的力度也比较大。
9、核定税种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扣税协议、CA证书、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办税员身份证。财务人员及法定代表人要至税务所专管员处填报核定税种表格,专管员根据企业性质核定不同发票。贸易公司核定发票有上海市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看场地从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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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提供担保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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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形,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这样的担保呢,进行这样的担保应履行怎样的程序呢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为股东或者第三人债务承担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会股东大会决议。且被担保的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形成方为有效。 我们认为,上述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应遵守的特殊规定是强制性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此作出同意担保的决议,应为担保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担保虽然不是被担保人员与公司直接发生交易,但担保是公司存在代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员承担债务责任的后果,公司能否代为承担债务,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加以明确。 因此,公司是能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只是需要履行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规定的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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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的工厂最近准备去进购一批风机,但是不知道啊风机采购合同怎么写,你们能告诉我吗?
[律师回复] 供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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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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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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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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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 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 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 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 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 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
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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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担保应注意什么风险
1、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2、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问题,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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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注册登记提供虚假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册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处理 工商注册资料虚假,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1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3、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通过修法或制定新规,运用信用监管手段,通过建立代理机构(人)失信名单等途径,给查实的代理机构(人)施以信用惩戒,弥补法律法规的短板。 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若提交虚假材料,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惩罚;而情节严重的,则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罚款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将撤销企业登记并处罚款。 4、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若提交虚假材料,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虚假材料包括下列情况 1、虚假的场地使用证明; 2、虚假的设立批文; 3、虚假的股东身份 4、虚假的股东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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