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纠纷法院如何受理?
1、拆迁纠纷法院可能会作为民事纠纷受理,也有可能会作出行政纠纷受理。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房屋拆迁的类型
(1)协议拆迁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
(2)裁决拆迁
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
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
(3)强制拆迁
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二、拆迁纠纷由谁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2、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如果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在起诉之前,需要先确定纠纷的类型,然后需要依法确定具体哪个法院有处理拆迁纠纷的权利。再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如果无法确定自己需要收集哪些材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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