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拖欠三十日即为拖欠工资。
一般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职员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工头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自己的基本资料.然后会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工头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会强制执行。
1、到时间了不发工资违法。
(1)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工资支付主要包括:
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3、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单位必须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按照既定的方式,将工资发放给为自己提供了劳动的职员。根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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