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由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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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还有执行逮捕等相关的措施,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负责的,当然了,检察机关直接的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来负责的。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由谁负责?

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由谁负责?

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2、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3、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是指可能会实施刑事犯罪的人,公安机关立案后,就需要确定犯罪嫌疑人,而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等。

3、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刑事案件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需要由公安机关首先负责立案调查的,也就是意味着,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可以运用一些侦查的措施,从而了解到案件的一些情况,比如说在这个过程当中就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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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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