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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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征收评估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即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实施拆迁行为或者是征收行为的,那么就需要对被征收或者是被拆迁的房屋予以价值评估,一般价值评估的期限为一年,会根据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应的经济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评估多长时间?

一、房屋征收评估多长时间?

对房屋进行征收时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房屋的市场价格变化是比较快的,所以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宜过长。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价值时点是指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即在该时间上估价对象才有该价值。由于同一宗房地产在不同的时间它的价值会有所不同,所以,估价通常是对估价对象在某个特定时间的价值作出估计。估价时点通常用公历年、月、日表示。可以是一段时间,季度,半年,一年。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只要是行政机关实施征收或者是拆迁行为的,那么就需要对被征收或者是被拆迁的房屋予以价值评估,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市场价格评估法,即按照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来确定被征收或者是被拆迁房屋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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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判断征收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是按照该条款产生的评估公司都不具有合法性。征收人更不能直接指定评估公司。  
(二)评估公司应在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公司在超越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已经失效或没有资质的情形下形成的评估报告无效。从业的估价师应该持有有效注册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无权出具评估报告。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如果没有进行实勘的,属于程序性违法,形成的评估报告也不应作为房屋作价依据。  
(四)《评估办法》规定出具正式报告后应当送达给被征收人。我国采用的是送达主义,即文件送达给当事人后才对其产生法律效力,不送达不生效。不公示、不送达也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异议权。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评估报告不具有合法性。  
(五)《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而且应由估价师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以盖章代替个人签名。少于2人或者以盖章代替个人签名的评估报告不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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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征收评估要折旧吗
当然不会折旧,在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时,要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算房子的产权年限比较久,也不能故意降低评估价格,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是有权利申请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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