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能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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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不一定能起诉,若属于自诉案件,那么不管公安机关是否立案,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一般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能起诉吗?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能起诉吗?

1、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不一定能起诉。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自诉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

对于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会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然后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起诉。原则上刑事案件一般都可以立案。民事案件不予立案。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或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能就不会进行立案。

2、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3、刑事案件立案程序如下: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案件?

1、实施了违反《刑法》的行为、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构成了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2、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

(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3、刑事案件构成要素:

(1)作案时间要素;

(2)作案空间要素;

(3)案件相关人要素;

(4)案件相关行为要素;

(5)案件相关物要素。

还有一个简单的鉴定方式,如果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则为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且即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后,也并不一定会作出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的决定。如果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那么可以不用到公安机关报案,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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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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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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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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