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定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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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定非法拘禁罪。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说是因为索要非法的债务而限制了他人的人身自由,符合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对此定罪处罚。
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定什么罪?

一、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定什么罪?

索取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定非法拘禁罪

1、合法债务。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的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但在进行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才用了非法途径,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

2、非法债务。被告人与北被害人之间存在债务,但该债务系赌债、高利贷或者嫖资等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行为人为此类债务而实施的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系事出有因。只要债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同时也应确认行为人主观上的索债目的。

3、数额超过实际债务。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或非法债务,行为人为索取债务对被害人实施了扣押、拘禁行为,但行为人在追索债务的过程中,索取的债务数额大于实际存在的债务。此种情况下,应当从被告人的真实主观犯意出发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被告人主观目的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之所以超额索取,可能是在对债务范围、数目的理解、认定上存在异议,主观恶性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仍然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4、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的债务。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查清,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出发,债权债务关系因被告人举证不能而不存在;或者被告人的利益确实受到了损失,但该损失与被害人的言行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者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误认为被害人与之有债权债务关系。以上几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仍是为了索取债务而对被害人实施扣押、拘禁等行为,因此仍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同时确认其主观上的索债目的。

二、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是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不管债务能否查清或者根本不存在也不论合法与否,只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仍然应当认定行为人系为索取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2、客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表现为持续性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在行为手段上,可能是单纯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可能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实施殴打、侮辱、虐待或者捆绑等行为。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存在非法的债务,还是存在合法的债务,都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来索要债务。如果是通过非法拘禁他时这种方式索要债务的话,那么都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采取一定的处罚的措施,比如说有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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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索要合法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确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扣押、拘禁他人的行为就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债务,在力图通过私力救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因为采用了非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具备了相应的犯罪构成,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这是比较典型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判别认定。

二,索要非法债务。这在以往的司法实践和学术理论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下发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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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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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别人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让那个人急需用钱买就把他给拘禁了,问下索债性非法拘禁是什么,有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所谓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使用拘禁、扣押或其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特征:第
一,主观上是为了索取属于自己的债务。如果不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则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即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一个目的性犯罪。 第
二,主体必须是债权人。如果行为人是债权人雇佣的人,可以以共犯论处。但是如果是债权人以外的人,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丙是甲的债权人,由于乙迟迟不能还清甲的欠款,致使丙的债务的不到清偿,如果丙实施了非法扣押、拘禁等手段逼迫乙还钱,则不能认定并实施的是非法拘禁罪。 第
三,客观上采用了拘禁、扣押或者其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的行为。理论上将救济分为两种,即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私力救济是行为人来不及寻求公力救济,但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将难以挽回损失而采取适当的措施,公力救济往往是向国家机关寻求救济是合法的渠道。但是债权人本来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索要自己的财物,但是他却采用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益。当然如果行为人采用的不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例如盗窃、抢劫等手段,则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同乡最近因为索债被非法拘禁,他家人很着急,请问索债型非法拘禁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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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上是为了索取属于自己的债务。如果不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则应当被认定为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即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一个目的性犯罪。 第
二,主体必须是债权人。如果行为人是债权人雇佣的人,可以以共犯论处。但是如果是债权人以外的人,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丙是甲的债权人,由于乙迟迟不能还清甲的欠款,致使丙的债务的不到清偿,如果丙实施了非法扣押、拘禁等手段逼迫乙还钱,则不能认定并实施的是非法拘禁罪。 第
三,客观上采用了拘禁、扣押或者其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的行为。理论上将救济分为两种,即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私力救济是行为人来不及寻求公力救济,但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将难以挽回损失而采取适当的措施,公力救济往往是向国家机关寻求救济是合法的渠道。但是债权人本来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索要自己的财物,但是他却采用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益。当然如果行为人采用的不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例如盗窃、抢劫等手段,则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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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算非法拘禁他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样算非法拘禁他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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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你好,我们今天考试考到一个案例讲的是为了索债然后非法拘禁的,我不是很懂这个,请问什么是索债非法拘禁
[律师回复]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但凡基于意识有从事身体活动能力的都可以认为是“他人”,包括幼儿、精神病患者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必须是被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没有意识到则不成立本罪,
①例如行为人骗债务人甲之子带他去游乐场所,但却威胁甲说控制了甲的儿子,甲由于恐慌及时将欠款还清,随后行为人将甲之子送回家,不能认定甲构成本罪。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他人应当限于债务人或与债务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
②另一种观点是除第一种观点的范围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密切相关的人,比如债务人的亲属、合伙人等。
③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首先,刑法具有谦抑性,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罚相差甚远,对于“他人”可以做广义的理解,即使不是实际的债务人,而是债务人所关心的人,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目的。
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不是出于其他勒索财物的目的。
(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于“债务”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为了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该解释将原刑法中的条文中的“债务”扩大到一切合法及非法债务。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债务进行探讨:第
一,债务的时间。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债务,都必须事前存在,亦即债务必须在拘禁行为发生之前存在,否则谈不上“为索取债务的目的”,债权人索要的债务必须发生在拘禁行为之前,
④如果行为人的债务发生在拘禁他人之时或之后,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二,债务的类型。如果是合法的债务,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肯定构成本罪,但是非法的债务,司法解释也予以统
一,认定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笔者赞同这一规定,即使是非法债务,也是债务人当初自愿欠下的,债务人本身也有一定过错,只是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仍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并不是债权人凭空索取,无理由地勒索财物,与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截然不同,而是事出有因,因此笔者认为以索要非法债务为目的,仍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

三,债务的数额。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索要所欠的债务数额,如果超出了应当索要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不能认定非法拘禁罪,但是笔者认为上限为所欠数额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即使是非法债务,例如高利贷、赌债,也应当以银行利息计算为准。

四,债务的真实性。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最重要的区分在于债务是否真实存在。但是司法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债务人主观上以为存在债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存在,笔者认为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他人的财物,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非法拘禁罪最高刑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绑架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如果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债权债务而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并不是恶意勒索他人财物,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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