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罪名有死刑判决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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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中有死刑判决的罪名包括放火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间谍罪,资敌罪,强奸罪,绑架罪等一共43个罪名。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罪名有死刑判决的这个问题将通过以下文章进行详细介绍。
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罪名有死刑判决

一、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罪名死刑判决?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8、放火罪

9、决水罪

10、爆炸罪

11、投放危险物质罪

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3、破坏电力设备罪

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5、劫持航空器罪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7、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1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19、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0、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1、生产、销售假药罪

2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3、故意杀人罪

24、故意伤害罪

25、强奸罪

26、绑架罪

27、拐卖妇女、儿童罪

28、抢劫罪

29、越狱罪。

30、聚众持械劫狱罪

3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2、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3、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4、贪污罪

35、受贿罪

36、战时违抗命令罪

37、投降罪

38、战时临阵脱逃罪

39、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40、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1、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42、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43、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二、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三、有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五、哪些刑事案件不能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在相关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都有哪些罪名有死刑判决,除了以上43个罪名之外其他刑事案件中没有死刑判决,即便构成以上罪名,只有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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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刑法修正案八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及相应的法律条文:
1、文物罪,《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二款;
2、贵重金属罪《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二款;
3、,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二款;
4、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5、票据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6、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二款;
7、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9、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10、盗窃罪,《刑法》二百六十四条;1
1、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二百九十五条;1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1
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三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二、死刑的适用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缓”。判处“死缓”,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的。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的发生,有重要作用。为了依法及时打击现行犯罪分子,人民组织法规定,、、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行使。因此,最高人民已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和解放军军事行使部分案件的死刑复核权。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既可由高级人民直接判决,也可由中级人民判决,然后报请高级人民核准。
3、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并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由执行人员用枪决或者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必须在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得示众。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一共有十三种,包括了文物罪、诈骗罪、盗窃罪等等。在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家对另外九种罪名的死刑也进行了取消,到目前为止,我国现存的适用于死刑的罪名还有46种。死刑一般是对特别严重的犯罪执行的惩罚,它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死刑案件判决后,还应经过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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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需要双方都去签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15日内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如果调解离婚,一方不签字的,调解无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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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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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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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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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死刑罪可以直接枪决的罪名有哪些
[律师回复] 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有如下罪名: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家罪
2.罪
3.武装、罪
4.投敌叛变罪
5.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
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
1、2条)
1
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
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
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
6.劫持航空器罪
1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
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
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
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
2.生产、销售假药罪。
2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罪(3个)
2
4.武器、弹药
2
5.核材料罪
2
6.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个)
2
7.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1个)
2
8.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
9.故意罪
30.故意伤害罪
3
1.罪
3
2.绑架罪
3
3.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
3
4.抢劫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
5.越狱罪
3
6.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
3
7.、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
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
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八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
1.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贿赂罪(2个)
4
2.罪
4
3.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
4.战时违抗命令罪
4
5.隐瞒、谎报军情罪
4
6.拒传、假传军令罪
4
7.罪
4
8.战时临阵脱逃罪
4
9.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50.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
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5
2、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
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
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
5、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们公司的合作合同被对方骗了,所以就想问问你们雅安名山法院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强制执行应当遵守程序有明确规定,如果执行法院在实施执行时违反这些规定的,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也应赋予其提出异议的权利。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第11条规定:“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如果执行法院违反上述规定,对应当评估的财产未经评估即进行拍卖,或者拍卖前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先期公告的,均违反了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此提出异议。又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应当先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的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才可以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如果未由院长事先签发公告,或未给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预留一定的时间,直接实施强制执行,即违反了法定的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可对此提出异议。再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和第6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实践中,如果执行法院未事先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即直接对第三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也属于违反法定执行程序的情形,第三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此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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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一般都是什么罪名?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死缓一般都是什么罪名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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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刑两年名词解释,死刑缓刑两年名词解释,死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或者高级人民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制度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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