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离婚一审没判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从一审判决正式生效的第2天开始起算。
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就会判离,特别是其中一方能够拿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证据的时候,法院大多不会判离。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只要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的6个月内,没有出现和好、共同生活的情形,法院一般都会考虑判决双方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二、第一次离婚没判离,第二次起诉前应该做什么?
1、分居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务必要分居,感情不和又分居一年的,第二次起诉法院应该判决离婚。同时需要收集分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付房租记录、给对方发分居函等;
2、和对方少联系
不要接受对方的示好,比如不要一起出去吃饭,旅游,不要收对方的礼物,否则可能会被法官认为感情还未破裂。
3、把孩子留在身边
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务必要把孩子带在身边,法院在确定抚养权时着重考虑孩子随谁生活的现状。
4、收集证据
尽可能地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如果对方有过错尽量收集证据。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决离婚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理由,具体的情形有: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3)当事人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4)双方当事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当事人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6)一方提起离婚,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总的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的,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不一定会判离,可能还得再审,再起诉。而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此时就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证明双方已经再无和好的可能,那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以上就是对“起诉离婚判不离多久可以再起诉”的解答,更多起诉离婚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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