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被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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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还没有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吗,答案是否定的。主要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任何人都不能够说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犯罪记录,也就不存在案底。
还没有被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吗?

一、还没有被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吗?

1、还没有判决犯罪嫌疑人没有案底。犯罪没有被拘留也会留下案底的,只要被法院判定有罪就会有案底,案底和之前是否被刑事拘留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只是刑事拘留,后期认定没有构成犯罪的话就不会留下案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3、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通过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社会现象,就该知道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到底差到了一种怎样的程度,甚至有人一度认为留下案底就是因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哪怕行政拘留都会有案底。有些情况比较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可能直到法院宣判之前都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

三、案底指的是什么?

“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因此,被行政拘留,对今后生活,不会有啥影响。

还没有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案底吗,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这个阶段就不能够判定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因此而根本就不会产生相关的犯罪记录。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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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怎么称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怎么称呼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后就是罪犯的范围了。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要确保监所安全和律师会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事诉讼法》、《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公检法司、市委政法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如下规定:
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的指定辩护通知。
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三、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四、在审查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意见书或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五、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六、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十、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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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坐牢案底要多久才会消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毒被抓案底终身无法消除,动态管控全国网络,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需要连续三年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没有问题,开具证明,然后才能申请取消管控,这样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就小很多了。
有吸毒案底能出国吗
可以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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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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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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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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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那么犯罪嫌疑人能当证人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不叫证人,是相互供述和辩解,可以作为参考;与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看是否能够相互印证,以查明案件事实。
司法实务当中,某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证人的角色是可以发生转换的,随着案件侦查的深入,证人也可能会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可能转化为证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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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刑拘有没有案底
刑拘没有案底,因为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需要出具拘留证,要在24小时内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还要对被拘留人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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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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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正式向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定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
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
2、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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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要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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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和有犯罪嫌疑的人有区别吗
犯罪嫌疑人与涉嫌犯罪者其实指同一类人,即被指控涉嫌犯罪但尚未经法庭审判的个体。在正式公诉前,他们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也可称为嫌疑犯、嫌疑人等。与罪犯不同,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未经审判确认罪行前,他们应被视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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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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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嫌疑人逮捕后有案底吗?
对嫌疑人逮捕后是否会留下案底还看最终法院的审理结果,如果嫌疑人经过逮捕后被法院判刑,这样就会形成案底,公安机关保存到档案中。而逮捕后经过检察院审查,不予起诉,或者在法院审理阶段,宣告无罪,则不会产生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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