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被《民法典》所取代,现在保护继承权的是《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侵害民事权益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其中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通说认为继承权包括两个阶段,即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也称继承期待权和继承开始后的继承权,也称继承既得权。继承期待权虽冠有“期待权”之名,然而若从期待权理论出发,并不能认定继承期待权为期待权,而是一种期待利益。继承既得权与遗产所有权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然继承既得权与遗产所有权为两种性质、内容完全不周的权利类型,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既得权和遗产所有权在遗产分割前并存于继承人。
在现行法律中,对于继承权的保护,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存在多种救济机制选择适用,即继承回复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救济机制均可以对继承权予以救济。继承期待利益无论作为广义继承权的应有内涵或作为一种单独的民事法益都应该纳入《民法典》保护客体体系之内,且其也只能适用民法典予以保护。继承既得权为继承回复请求权所救济的主要权利,而物权请求权只能适用于救济遗产所有权,故当继承既得权遭到侵害,受害继承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继承回复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继承回复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属于请求权竞合,当事人可以选择最有利于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予以适用。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什么?
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继承权受《民法典》的保护,遗产继承有四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其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同时出现,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律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对于继承权受民法典保护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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