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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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法律没有关于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后可以离婚的条件: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但是即使是分居两年,离婚也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可以自动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地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那就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但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如果无法协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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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适用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

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即符合逮捕条件,具备5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由此,监视居住替代逮捕措施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
1、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因素,实行羁押违背人道主义原则;
2、基于案件的特殊性,采取监视居住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实行监视居住。
第一个方面体现对有特殊情况的人的关照和对人权的保障,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后两个方面体现出及时惩罚犯罪和实现国家刑罚权的要求。
(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一种补充办法;后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处,客观上可以执行监视居住,但是,涉及到三种性质严重的案件,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顺利开展侦查活动的必要办法。正是存在归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客观原因与侧重于追求侦查活动效率的主观目的之根本区别,对后者设定了更加严格的适用程序,即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防止以有利于开展侦查活动为名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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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几年视同为自动离婚,有哪些条件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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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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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说他们公司出现了拖欠货款的情况,然后就想咨询一下自首后监视居住条件是啥?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未离开对其监视居住时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就不应视为逃跑。笔者认为该观点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1.逃跑,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司法审查和裁判,拒不到案,逍遥法外的状态。该状态的存在阻碍了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审判权的顺利实现,为此,法律赋予了司法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5种强制措施的强制性权利。监视居住作为五种强制措施之一其首要功用就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传随到,使司法程序畅通无阻进行下去,当无法保证该功用实现时,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应的威慑力、强制力将不复存在。
2.刑诉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不能离开指定的住所,而且还要遵守包括在传讯时及时到案在内的共六项法律强制性规定。能否遵守该六项法律规定是衡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自愿接受司法审查与裁判的标准。当其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任何一项规定,尤其是在接到传唤后拒不到案,导致的结果就是司法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接受国家司法审查和裁判,此时,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已形同虚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无法律管束的状态,也就是在逃状态。
3.在本案中,被告人胡某、贾某犯故意伤害罪后自首,在被监视居住期间经传唤拒不到案,因其本人有逃避被司法机关依法审查和裁判的故意,应认定为逃跑。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判刑没有直接关系。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会判刑没有直接关系。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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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就可以视为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可以视为自动离婚吗?不能自动离婚。律对分居满两年提出离婚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必须满足“因感情不和”这个条件,并且还要提交证据证明分居时间已经满两年。并且无论是否满足上述情形,夫妻离婚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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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一种补充办法;后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处,客观上可以执行监视居住,但是,涉及到三种性质严重的案件,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成为顺利开展侦查活动的必要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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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分为几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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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的同学一起打架本来是应该拘留的,后来是监视居住,能够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有权监视居住的主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可以【非必须】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类型:
1.符合逮捕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前提条件】,具有5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是指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才可以监视居住;
(2)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指自己养育的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符合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对取保候审补充作用】:.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监视居住执行机关: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1.由公安机关执行。
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
四、监视居住的执行处所【住处、居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五、监视居住类型:
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公安规定]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公安规定]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作地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便于监视、管理;保证安全。]
(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提示】[公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①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②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③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提示】
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应当承担通知家属义务: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除外。[公安规定]“无法通知”的4种情形:.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没有家属的;.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②指定监视居住(不含住处监视居住)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指定监视居住(不含住处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如判处、单处附加刑则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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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几年算离婚 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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