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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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婚前购房可以分为多种情况。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对婚前购买的房屋的分割。

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您还有关于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的律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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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
(注: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夫妻中的同一人,或者给儿女购买的保险,则不属于此类哦)
【适用期限】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注:如离婚时已不在保险期限内,则不属于此类哦)。
【分割标准】按离婚时的保险现金价值对半分。
(注:如果投保人选择退保,则把退回来的钱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投保人选择不退保,则按照离婚时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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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按现金价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按投入的保险费分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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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个人财产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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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和他老婆因为两家人的事情发生了纠纷,我朋友决定离婚,想问婚前购买的房改房离婚分割,如何分割呢?
[律师回复]
1、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
(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照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2)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房产正上写的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但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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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论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已协商约定,该约定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不能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此类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的请求进行判决。
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和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等协商解决,人民法院只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进行判决。
我朋友在婚内买了房子,现在要闹到离婚的状态,婚内购房离婚怎么分割呢?该如何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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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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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怎么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前购买的房产怎么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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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购房离婚怎么分割
?
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判决。
第二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案例:
小张与小李去年结了婚,婚前,双方的父母各出资二十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小两口结婚的住房,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小张。结婚后,小张和小李经常为琐事争吵,婚姻感情发生破裂,小张决定离婚,此时小李的父母心里面却犯起了嘀咕,一旦女婿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其资助购买的房屋的怎么办,如何分配,现房产所有人登记为小张,小李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社会生活过程中,子女结婚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住房的毕竟占很一少部分,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是依靠银行贷款或者父母的资助购买住房,所以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的情形经常会有,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错、白头到老那是最好,万一感情发生破裂,离婚时父母资助所购买的房屋如何分配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款可以看出,法律已经对本案情形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即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女子购置的房屋,应当认为系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如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列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由于房屋是小张和小李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又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可认为是双方父母对小张和小李的单方赠与,小张和小李可根据其各自出资的份额享有权利,离婚时按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从本案的情况看,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小张的名下,如无相反证明应当认为该房产属小张所有,小李在离婚时可凭其父母的出资凭据要求分割其所有的份额,但夫妻二人结婚时谁也没考虑到其婚姻生活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没有留下任何有利的证明材料。小李父母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小李认为其婚后所居住的房屋自己也出资二十万元,需要自己举证证明,如果小李举证不能并且小张一方不承认的话,小李的请求很难得到的支持。在此笔者提醒,如婚前由婚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在办理房产所有凭证时应当属夫妻双方的名字,即在办理所有权证的同时办理共有权证,以明示另一方的共有权利。并且在出资买房时注意留下各自的交费凭据,必要时可以请公证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予以公证或者见证,以避免日后出现此项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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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二,什么是两限房: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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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也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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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前购房离婚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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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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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过程中,子女结婚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住房的毕竟占很一少部分,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是依靠银行贷款或者父母的资助购买住房,所以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的情形经常会有,婚后夫妻双方感情不错、白头到老那是最好,万一感情发生破裂,离婚时父母资助所购买的房屋如何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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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该条款可以看出,法律已经对本案情形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即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女子购置的房屋,应当认为系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如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列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故由于房屋是小张和小李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又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可认为是双方父母对小张和小李的单方赠与,小张和小李可根据其各自出资的份额享有权利,离婚时按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从本案的情况看,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小张的名下,如无相反证明应当认为该房产属小张所有,小李在离婚时可凭其父母的出资凭据要求分割其所有的份额,但夫妻二人结婚时谁也没考虑到其婚姻生活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没有留下任何有利的证明材料。小李父母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小李认为其婚后所居住的房屋自己也出资二十万元,需要自己举证证明,如果小李举证不能并且小张一方不承认的话,小李的请求很难得到的支持。在此笔者提醒,如婚前由婚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在办理房产所有凭证时应当属夫妻双方的名字,即在办理所有权证的同时办理共有权证,以明示另一方的共有权利。并且在出资买房时注意留下各自的交费凭据,必要时可以请公证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予以公证或者见证,以避免日后出现此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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