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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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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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司资质包括哪些资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公司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公司资质包括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工商机关准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凭证;

2、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的代码标识是唯一的;

3、税务登记证,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而得的一种登记凭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一些生产企业而言,还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明其是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专业人员的资格登记证等。

一、公司资质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二、公司资质的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4、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总之,公司资质主要包公司的营业执照、在全国的代码标识唯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明其是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专业人员的资格登记证书等资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公司资质包括哪些资料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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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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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二、工程质保期为多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三、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建设依据简要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竣工决算概况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投资分析。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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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 地基验槽记录。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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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在施工,工程质量需要验收,需要一些相关的资料,咨询一下,关于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内容如下:
一、施工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8、开工报告
9、监督验收通知单
10、工程质量保修书
1
1、企业标准(施工过程中提供)
二、施工技术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及图纸
2、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防雷、消防、抗震审核意见及答复)
3、图纸会审
4、设计变更(通知)
5、材料代用签证
6、工程联系单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技术交底
9、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10、沉降观测记录
1
1、建筑物轴线、标高、全高、垂直度测量记录及结构尺寸复核记录
1
2、楼梯入口处净高、楼梯段垂直度净高及扶手、窗台净高
1
3、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
1
4、质量事故(问题)情况、处理方案、施工方案及复查验收记录
1
5、隐蔽工程记录
1
6、施工日记
1
7、竣工图
三、质量控制资料
(一)建筑与结构
1、钢材
(1)钢材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2、焊接
(1)焊条(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
(2)焊接模拟试验报告及试验报告(钢结构焊缝检测报告)
3、水泥
(1)水泥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4、砖(砌块)
(1)砖(砌块)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5、砂、石(分开)
(1)砂、石验收登记表(2)试验报告
6、防水材料(瓦)
(1)防水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
(2)试验报告
7、外加剂
(1)外加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砌体应做型式检验报告)
8、构件(包括各类门窗、钢结构、油漆、涂料、面砖等)
(1)构件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拉拔强度、外窗三性试验、钢结构螺栓试验、饰面砖粘结强度等)
9、隔热、保温材料
(1)隔热、保温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10、砼试块报告
(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浇筑申请表(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
1
1、砂浆试块报告
(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砌体砌筑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单
(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
1
2、单桩及群桩(高、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报告
1
3、地基处理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
1
4、土壤试验报告
1
5、打(试)桩记录
1
6、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1
7、结构吊装记录
1
8、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管道、设备强度试验、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强度试验记录(2)焊口检查记录(3)严密性试验记录
3、系统清洗记录
4、灌水、通水、蓄水、通球试验记录
(1)排水管及水箱灌水试验记录(2)排水管通球试验记录
(3)通水试验记录(4)厨房、卫生间、屋面蓄水试验记录(坡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5)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5、锅炉烘、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1)烘炉记录(2)煮炉记录(3)设备试运转记录
6、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三)建筑电气
1、建筑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
(1)设备、材料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设备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5、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四)通风与空调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4、通风、空调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五)电 梯
1、电梯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
2、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空、满、超载运行及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4、电梯调整及安装检测试验报告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五、验收综合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基槽(坑)验收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智能建筑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六、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涉及的其它工程施工资料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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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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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1、资质及类别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2、范围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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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施工质量的保证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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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打个比方,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所谓不知者不怪,在法律上,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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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都包括哪些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1、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2、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3、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4、隐蔽工程验收单。5、工程质量评定单。六、质量事故处理。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八、洽商记录竣工图。九、测量复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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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律师您好!我的叔叔承包了一个工程,我是那个工程的监理,因为我是才毕业的,去实习,我想了解一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包括哪些资料呢?谢谢。
[律师回复] 技术方案类: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会审、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变更
测量核验资料: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验线记录、
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
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商砼资质、商砼资料、其它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报审表
检查试验资料:
钢筋试焊、成品焊复试报告、试块试验报告及其它试验资料、材料试验室资质报审表
开工报告:
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工程概况表、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试验员、及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及框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框图、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的资格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报监书、质量监督书。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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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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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包括哪些?
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表。在每一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都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施工单位,写明分部工程的名称、施工日期、工程量、评定日期以及各个单元工程的种类、工程量、单元工程个数、合格个数、优良个数,最后还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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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股权质押包括土地吗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质押包括土地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包括。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
(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股权质押肯定是不包括土地,和土地一点关系都没得,这个股权质押的标的为股权,这个是需要公司到银行进行股权质押的,整个过程都不会涉及到土地的一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押担保的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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