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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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关于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的定义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夺罪就是抢夺他人的财物从而构成了犯罪,对于此行为只要构成立案的标准那么就要承担刑事的处罚,而对于此罪的处罚标准就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严重者还会被判无期,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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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是最严重的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触犯刑法后,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投案自首,而且选择逃跑,心存侥幸不会被抓住。那么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律图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所以,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是不会被判刑的。

二、抢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三、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一般地说,抢劫罪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抢走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而抢夺罪的强力行为则没有这种故意,而仅以夺取具公私财物为已而满足。因而其行为的强力程度低于抢劫所使用的暴力。即使抢夺时,由于用力过猛,致使被害人受伤,因为没有伤害的故意,也不能视为暴力而定抢劫罪。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预谋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应以其采取的实际犯罪行为方式确定罪名。抢夺罪与抢劫罪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这两罪有显著区别。抢劫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抢夺罪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抢劫罪的构成没有数额限制,抢夺罪则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即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或不知抗拒而公然劫取财物。抢夺罪的客观行为不具有强制胜,只有公然夺取财物。

抢夺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法院是不能判刑的,因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人。但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抓捕后是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所以,建议一定要及时投案自首。如有疑问,请登录律图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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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对于抢夺罪的定义就是利用非法的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式进行抢夺的行为;对于犯了本罪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就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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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抢夺行为,如何定义抢夺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抢夺过程中,如以下几种情形,使用了暴力或者致人伤亡的,都将以抢劫罪论处。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7、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 此外,为了避免因“证据”认识不一的问题而影响打击效率,《意见》明确规定,对以下3种情形可以依法定罪处罚:虽未缴到赃物,犯罪嫌疑人也否认犯罪行为,但有被害人的指认,目击证人指证,且目击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没有利害关系,指认与指证相吻合的;犯罪嫌疑人虽否认作案,但从现场或其身上、住所搜缴到赃物,且有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指证,与物证相吻合的;团伙犯罪案件中,虽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根据现有证据可认定犯罪,且能分清罪责的,可先行追究已归案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等三种情形,可以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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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控诉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抢夺罪控诉是什么含义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控诉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的控诉,原意为告诉、申诉、陈诉。指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被抢夺财务的经过,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的制裁的意思。
抢夺罪概念及其构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抢夺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抢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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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对于抢夺罪的定义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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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夺未遂有没数额规定?
抢夺未遂是有数额规定的,对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的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其它数额认定为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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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多次抢夺属于抢夺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多次抢夺属于抢夺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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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罪与抢夺罪怎么认定,抢夺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持刀抢劫如何认定,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是什么 一、持刀抢劫的认定 持刀抢劫不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与普通抢劫量刑上没有区别,但是,入室持刀抢劫就不同了,是一个加重情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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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抢夺罪要怎么判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于抢夺罪要怎么判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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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抢夺2000元失去自由身2009年4月7日,被告人河南省兰考县村民闫培与被告人本村村民王卫合谋实施抢夺行为。二被告人等候在兰考县爪营乡邮政储蓄所门口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看到被害人武小某从储蓄所出来坐上其亲戚的电动车离开,闫培立刻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载着王卫追了上去,趁武小某不备之际,将其红色挎包(内有现金2000元)抢走。在逃走过程中,闫培又强行骑走符某停在路边的摩托车,被符某擒获。抢夺怎么处罚河南省兰考县人民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人王卫因犯抢劫罪,曾被山西省文水县人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9月18日因减刑9个月释放。认为,被告人王守卫、闫培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被告人王卫、闫培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实施抢夺,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卫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被告人闫培逃跑途中盗开机动车辆未遂的情节,可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卫、闫培当庭自愿认罪,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均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2009年8月20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卫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闫培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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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同时需要处以罚金或者是单独处以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刑一般是在3~10年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并且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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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聚众抢夺罪怎样区别
[律师回复]
一、抢夺罪如何处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抢夺的公私财物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来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与聚众哄抢罪有什么区别抢夺罪和聚众哄抢罪在某些方面有很大的相似性,如在行为方式与作案手段上有很多共同之处,如不认真加以了解会使我们产生很大的误解,但通过仔细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两者在很多方面是有区别的,以下着重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两者只区别,已期使我们对二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1、从主体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与聚众哄抢罪的最主要的区别也是在于人数,聚众哄抢罪的人数众多,首要分子往往纠集多人对他人之财物进行哄抢,而抢夺罪的主体有时也可能会有多人,但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往往是一人或者二人,人数不会太多。
2、从作案时间的长短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从开始到结束往往时间很短,在被害人还来不及反应的情况时就已经把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了;聚众哄抢罪的作案时间往往较长,在大多数情形下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事实的犯罪行为。
3、从犯罪行为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重在“趁人不备,公然夺取”,强调出其不意,另被害人想不到;而聚众哄抢罪重在“哄”与“众”,强调一拥而上进行哄占。
4、从定罪量刑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对参与犯罪的人,不管是一人还是多人都予以处罚;而聚众哄抢罪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进行处罚,这与抢夺罪是有所不同的。正确区分抢夺罪和聚众哄抢罪会使我们能对二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刑法条文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们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以及对犯罪行为进行正确的处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对以后我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也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这能够使我们能够正确的理解两者的关系,以便能够很快的办理案件和进行案件的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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