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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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书写格式又比较规范,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词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或者仲裁庭所接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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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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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代理词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书写格式又比较规范,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三)正文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 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
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词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或者仲裁庭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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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书写格式又比较规范,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词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或者仲裁庭所接受。
撤销劳动仲裁代理词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书写格式又比较规范,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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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词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或者仲裁庭所接受。
您好,我姐姐被他们公司给拖欠了五个月的工资,我姐姐现在决定去申请劳动仲裁去了,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需要写一份代理词,员工的劳动仲裁程序代理词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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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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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3、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成立,从而支持其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驳斥对方的错误。代理意见通常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等几方面或其中一、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般地讲,代理意见的内容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陈述纠纷事实,提出有关证据,反驳对方不实之处
2、对纠纷的主要情节,形成纠纷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进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性质
3、阐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当事人彼此之间互相谅解,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
4、提出对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意见。这部分内容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5、如系二审,还应对原判决进行评论,提出要求和意见。
这部分内容,要从具体案情出发,抓住本案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阐明几个问题,为解决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意见、办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
(四)结束语
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要言不烦、简洁明了,使听众对整个代理词留下深刻、鲜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代理词在写法上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代理词主要用证明的方法来写,对错误的观点有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驳斥,用反驳的方法来写,但通常是把正面说理与反面驳斥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正面说理为主,或两种方法兼而有之。
2、代理词必须在熟悉案情,了解真相,掌握材料基础上动笔制作,这样才能对案件了如指掌,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3、代理词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向法庭提出无理要求。
4、代理词所提意见要切合实际,掌握分寸要以理服人,体现出解决问题诚意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措词恳切,语气平和,这样才能为对方当事人和法庭或者仲裁庭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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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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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我一个朋友受伤了要做工伤鉴定,在和公司仲裁,我想问问工伤赔偿仲裁代理词怎么写,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尊敬的仲裁员:申请人田某某与被申请人甲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争议纠纷一案今天上午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李鹰律师作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依法出庭参加了本次庭审活动,现发表代理意见并提交书面材料,供仲裁员参考:
一、本案事实清楚,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以及假肢安装诊断程序合法,客观公正,被申请人承担此次工伤事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工伤保险的投保。因此,依法应当对上述项目对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是客观公正的,也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再鉴字(2013)729号鉴定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为肆级残疾,该鉴定结论是客观公正的鉴定,也是最终的鉴定。2013年09月28日尤邦假肢娇形器(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出的编号:20130928关于人身损害、工伤伤残人员假肢安装诊断证明书,参考基本价格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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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在工厂上工的时候,不注意受伤了,现在要打官司,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标准及交通、食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伙食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元;
(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火车硬卧、动车硬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报销。...”第五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六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9个月...”第七条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
最近朋友出了点事故,他想靠劳动仲裁争取一下应得的权益,所以想了解写劳动仲裁工伤代理词有哪些东西要陈述准确,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为劳动仲裁工伤代理词文本样式:
受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和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被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适用等有关问题,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员仲裁时参考:
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理由不成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按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审计助理工作,月薪2500元(已包括各种加班工资),被申请人于每月3日向申请人支付。签约以来,被申请人一直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期发放工资,并为申请人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从2008年10月17日开始,申请人就一直未正常上班,也不履行工作职责,其在申请书上所说的被迫向被申请人提交了辞职申请书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事实上,申请人从来都没有以书面形式向被申请人提出过辞职的申请。11月4日,申请人在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和请假或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更是擅自离职,不告而别,至今未返。因此,申请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旷工行为,属于典型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严重违法了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给被申请人的工作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影响与损失。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理应向被申请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现申请人不承担其单方面违约的责任,反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毫无道理,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自2008年9月25日至11月4日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不成立。
如前所述,申请人的行为属于旷工行为,属于典型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九条第
(二)款第4项的约定:乙方未按甲方之规定擅自离职,甲方有权扣发其工资。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权利;第5项规定:乙方在正式合同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以一个月工资作为对甲方招收录用乙方和对乙方日常培训费用的赔偿。另外,根据被申请人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也应对申请人的旷工行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因此,无论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依据合同约定,还是根据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都有权扣留申请人2008年9月25日至11月4日的工资作为其违约对被申请人的赔偿。
三、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的项目审计工资2500元的要求没有事实根据。
申请人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并没有此项约定,申请人也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可见该说法完全是申请人一面之词,申请人的该项请求理应被驳回。
四、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未休年假工资元没有法律依据。
申请人2008年5月12日来到被申请人单位,当年11月4日就擅自离职,前后不到半年时间,不符合国家关于享受年假的规定。
五、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为其缴纳2008年5月-8月份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补交自2008年5月至10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事实情况。
被申请人已于2008年9月为申请人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综上所述,请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以上请求,支持被申请人的合理要求,以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被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出以上代理意见,供仲裁庭仲裁时参考。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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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仲裁员”。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正文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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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代理词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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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四)注明出具日期;
(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证人证言要注意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三.提供证言的证人如果与提供有利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比较密切的关系等可能导致该份证据的证明力比基他证人提供的证言的证明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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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四)注明出具日期;
(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证人证言要注意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三.提供证言的证人如果与提供有利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比较密切的关系等可能导致该份证据的证明力比基他证人提供的证言的证明力弱。
劳动仲裁证词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证词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四)注明出具日期;
(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证人证言要注意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三.提供证言的证人如果与提供有利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比较密切的关系等可能导致该份证据的证明力比基他证人提供的证言的证明力弱。
律师您好!今年我买的这套商品房出了一点问题,现在只有请律师帮忙解决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代理词如下
尊敬的仲裁员、书记员:
贵委受理的汤某某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4年4月2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接受汤保娥委托,指派我们参加庭审,现结合开庭情况,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被申请人应及时协助申请人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被申请人的权属登记办理协助义务,但并未具体写明该义务应在什么时间内完成。双方未明确约定办证期限,并不意味被申请可以无限期拖延协助办证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法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办证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此案标的物为现房,即已竣工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协助办证期限最长应截止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即2002年11月28日。
被申请人宣称一直未能办证系由于其与案外第三人武汉市广宇实业发展总公司(现变更为武汉市广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申请人所在楼盘纠纷引起,因对方未能完全履行合作义务而导致办证不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被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作事项未能妥善解决不能成为对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二、被申请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为申请人协助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此案中,申请人(买受人)对在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任何过错,故被申请人(出卖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商品房买卖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具体的损失亦难以评估,故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由于此案中的合同标的系现房,即已竣工房屋,逾期计算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即2002年11月28日。
法释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于2002年8月28日,显然适用法释。
此外,此案中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名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与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住房[2000]200号)完全一致。无论从名称还是内容来看,均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全适用法释。
综上,仲裁庭应依法支持申请人逾期办证损失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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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代理词是怎样的
1、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受申请人委托,指派我为代理人。2、本案被申诉方依法应承担、负责的工伤损害赔偿待遇项目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等各级金额。3、上述意见,供仲裁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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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词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四)注明出具日期;
(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证人证言要注意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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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是指: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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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词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仲裁证词该如何写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证词怎么写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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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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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55条也进一步规定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自然人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然能够作为证人对与自己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待证事实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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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词要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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