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犯罪分子以危险的方法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一般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数额及情节认定标准
(一)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嫌疑人是军人,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有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了军事秘密的安全,关键主观方面的表现是过失。过失泄露军事秘密,严重的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
(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且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认定标准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犯罪事实的处理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需要结合实际的非法经营数额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非法经营罪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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