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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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办理,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出现了无法调解的情况,如常年分居家暴重婚或一方有过错行为。

1、协议离婚条件的规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起诉离婚条件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2、准备离婚材料: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较少,通常是夫妻双方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即可办理,诉讼离婚的条件相对复杂,需要满足长期分居、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产生纠纷、家暴等条件,需要由一方提出诉讼申请。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离婚条件新规定具体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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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2017我国规定的新收养法具体有哪些内容,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
[律师回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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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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