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诈骗数额扣成本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认定诈骗数额的时候,不一定可以扣除犯罪成本。具体诈骗数额扣成本吗,需要结合实际的诈骗案件才可以确定。如果行为人支出的犯罪成本对于被害人具有利用可能性,可以实现被害人预期的交易目的,那么通常可以扣除。
根据规定诈骗数额扣成本吗?

一、根据规定诈骗数额扣成本吗?

1、认定诈骗数额的时候,不一定可以扣除犯罪成本。

关于犯罪成本能否从诈骗类犯罪的数额中扣除,应当重点关注行为人支出的犯罪成本对被害人而言是否具有利用可能性,能否帮助其实现预期的交易目的,是否能够弥补其受到的财产损失,再区别直接成本和反对给付作不同处理,而不能仅仅因为犯罪成本是行为人为了实现犯罪既遂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就主张一律不予扣除,或者机械地比较被害人丧失和取得的财物的客观价值,不考虑利用可能性,一律将犯罪成本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2、在存在反对给付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犯罪成本的不同表现形式,全面审查其对弥补被害人所受财产损失的有效性。

如果行为人支出的犯罪成本对于被害人具有利用可能性,可以实现被害人预期的交易目的,能够有效弥补被害人所受的财产损失,则意味着支出该犯罪成本有助于恢复被侵害的法益,相应的,该犯罪成本所对应的财产价值应从诈骗类犯罪的数额中扣除。

3、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类犯罪成本常表现为货币、黄金等形式,可以固定地充当交易媒介,衡量商品价值,具有一般等价物的属性。

例如,行为人向被害人购买机床,承诺先期支付部分定金,待被害人交付机床后,再分期支付剩余货款。后行为人如约向被害人支付了定金,但其在收到被害人交付的机床后,立即将机床转卖给他人,并携款潜逃。由于被害人交付机床的目的就是获取机床的对价,行为人支付的定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被害人的交易目的,弥补其因交付机床而受到的财产损失,故该定金应从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中扣除。

二、诈骗案件被发现之前,已经返还的诈骗数额可以扣除吗?

1、诈骗案件被发现之前,已经返还的诈骗数额可以扣除。

(1))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

(2)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2、准确区分犯罪成本和“案发前归还”

案发前归还”是指,行为人在诈骗类犯罪既遂之后、犯罪事实被侦查机关发现之前,主动或被迫返还给被害人的物质利益,其与犯罪成本尤其是反对给付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案发前归还”与犯罪成本所处的时间节点不同。归还属于事后返还,发生于诈骗类犯罪既遂之后。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先实施诈骗的实行行为,待实行行为终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实际控制财产之后才有归还财产的可能。

如果行为人向被害人转移物质利益时,诈骗的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被害人尚未处分财产,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且行为人意欲转移的物质利益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前提,则行为人这种先期给付物质利益的行为就不属于“案发前归还”,而是支付犯罪成本。

(2)行为人在归还财产和支付犯罪成本时所持的主观心态不同。“案发前归还”属于行为人在诈骗类犯罪既遂后对被害人所做的事后弥补,其归还的目的主要在于修复被侵害的法律关系。而在支付犯罪成本时,行为人的目的不是弥补被害人所受的财产损失,而是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加快犯罪进程,尽快实现犯罪既遂,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性。

(3)“案发前归还”和犯罪成本所针对的行为对象不同。“案发前归还”和犯罪成本都涉及物质利益的给付和接受,两者的给付主体一致,都是诈骗类犯罪的行为人,但接受主体却有不同。反对给付与“案发前归还”的接受主体是被害人,直接成本的接受主体是独立于行为人和被害人之外的第三方。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就与他人签署合同,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吗?

1、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就与他人签署合同,不一定涉嫌犯合同诈骗罪。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可能涉嫌犯合同诈骗罪。

2、判断有没有履行能力的方法:

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只根据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作为区分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标准。但是,也不能否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种情况下对于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又有着重要意义。

诈骗的数额与诈骗犯最终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直接相关,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的时候,需要结合检察院等提交的证据,判断犯罪分子具体骗了多少钱。若是对诈骗数额扣成本吗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规定诈骗数额扣成本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根据规定诈骗罪数额是单次吗
并不是按单次来进行计算的,而是按累计金额计算,诈骗罪在量刑的时候最重要的依据就是涉案的金额大小是多少,涉案金额如果累计计算达到50万元以上,那么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量刑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根据规定盗窃罪怎么定义数额?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对盗窃罪怎么定义数额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用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根据规定逃税罪的数额怎么计算
逃税罪的数额是根据嫌疑人实际逃税的数额计算的,但是《刑法》第201条规定,如果嫌疑人多次逃税且没有被处理,逃税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一般逃税数额较大并占到应纳税额的10%以上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根据经营数额大小定罪的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不是完全取决于经营数额的大小的,因为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比如非法经营的食盐数量在20吨以上的就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的烟卷在20万只以上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根据规定盗窃罪数额多大构成犯罪
数额在1000元到3000元以上可以构成盗窃罪,不过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构成盗窃罪。在盗窃案件中,有入室盗窃,携凶器盗窃等情节的数额低于1000元也需承担刑事责任。下文将详细介绍盗窃罪数额多大构成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罚金数额如何根据规定确定
罚金是司法机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以金钱形式对犯罪者的责任刑,属财产刑范畴。我国刑法中的罚款为附属刑,判决时需考虑罪行严重性、情节及罪犯经济能力。罚款旨在与罪行相符,既要避免罪犯经济优势,又要确保其能履行;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法律执行效果和公正性。
40浏览
判处罚金根据哪些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
36浏览
判处罚金根据什么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39浏览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能根据什么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 2.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
37浏览
判处罚金应根据哪些确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
2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根据规定诈骗数额扣成本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