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一、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欠条与诈骗没有必要联系,借条规范书写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罪的量刑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纯粹书写欠条的行为和构成诈骗罪,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只有在满足诈骗罪的4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会涉嫌诈骗罪。诈骗罪会根据涉案金额来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一键咨询
  • 140****2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81****91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78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44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欠条如何写构成诈骗罪
欠条的书写和诈骗罪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只有行为构成诈骗罪的4个构成要件的时候后才会涉嫌诈骗罪,比如说,实施了欺骗的方式来骗取数较大的财务行为。并且在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来作为目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一般诈骗多少钱算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你好,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诈骗两万元的,构成诈骗罪。根据《》第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欠条如何写构成诈骗罪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般欠条如何写构成诈骗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欠条如何写构成诈骗罪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一般欠条如何写构成诈骗罪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欠条怎样写构成诈骗罪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一般欠条怎样写构成诈骗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什么要件:1.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 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条要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 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 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们是一个民间教育机构,为了扩大生源,我们打算和当地的学校合作招生的,问一下教育机构与学校合作协议一般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撰写教育机构与学校合作协议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内容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
  
① 发布公司基本简介;
  
② 发布培训课程信息;
  
③ 发布最新培训资讯;
  
④ 发布培训导师信息;
  
⑤ 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著位置标明“更多课程请访问: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网站,则必须在乙方网站首页为甲方网站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 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申请书一般怎么写啊?请各位律师尽快回复我,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办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便民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或向当地卫生局医政科咨询。
你指的私人医疗机构是医院还是诊所?两者对法人的要求不一样。
以下情况不得充任医疗饥构的法定代表人:
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己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即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你的采纳是我前进的动力,还有不懂的地方,请你继续“追问”!
如你还有别的问题,可另外向我求助;答题不易,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我一个朋友因为骗人钱,现在被抓了。但是他还不算诈骗罪,想要问一下刑事上诉状 不构成诈骗罪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因一审判决诈骗罪一案,不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2)岳刑初字第312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2)岳刑初字第312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理由完全是有罪推定,认定上诉人构成诈骗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从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来看,该院是以上诉人涉嫌票据诈骗罪提起公诉,在本案的一审过程中,上诉人的辩护人已经提出上诉人并不明知涉案的票据系变造票。这一观点也获得了一审法院认可,即上诉人主观上并不明知在逃犯于吉路提供的450万元的承兑汇票系变造,故不构成票据诈骗罪。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没有认定上诉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况下,却认定为普通诈骗罪,一审法院的判决结论与其自身观点存在明显自相矛盾,属于典型的有罪推定。
1、上诉人没有构成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必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上诉人隐瞒了广西国正源水务有限公司无任何经营往来的事实,系空壳公司,但是对于吉路提供的商业承兑汇票还是提供了公司的印章给文铁进行背书,故属于一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众所周知,市场上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比比皆是,广西国正源水务有限公司并没有注销,公司与株洲福尔程化工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承兑汇票的背书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仅仅属于不符合票据法的行为,如果要追究责任,相互进行背书的公司都涉嫌犯罪了。很明显,这是根本不成立的。
2、如果上诉人不构成票据诈骗罪,同样就不可能构成诈骗罪。在上诉人涉嫌的犯罪中以及其他诈骗犯罪中,如果要骗取他人财物,必须通过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采取一定的诈骗手段,在本案中,如果认定上诉人构成诈骗罪,不是以广西国正源水务有限公司有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为大前提,因为被害人湘潭大兴公司并非上述原因支付给株洲福尔程化工有限公司440万元资金,而是以购买承兑汇票为前提。那么,对于涉案承兑汇票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隐瞒该票系变造的这一情节,才是认定上诉人有没有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的前提条件。一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上诉人没有隐瞒承兑汇票系变造的主观故意情节,却认定属于诈骗,这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3、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口供存在明显的断章取义的取舍,没有对全部口供进行综合审核认定。
首先,侦查机关于2012年2月10日对上诉人进行了第一次提审,从口供第4页的内容来看,上诉人与于吉路于2011年
3、4月份认识,于吉路称其在北京有一家医药公司,当时,上诉人问于吉路他的公司能否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于吉路说可以由其公司担保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于是上诉人提出要他开一份银行承兑汇票,由上诉人出13%的手续费…,根据上诉人的供述,不难发现,上诉人与于吉路事前从来没有有关商量变造银行承兑汇票的预谋。
其次,从2012年3月6日,侦查机关对上诉人的第五次提审口供第2页来看:“问:你知道于吉路买过来的承兑汇票的来历吗?知道承兑汇票的真伪吗?答:我没有考虑承兑汇票的真伪,于吉路只告诉我这份银行承兑汇票的信息可以到全国各个银行去查询,信息是真实的。”由此可见,上诉人主观上并不明知涉案的票据属于变造的承兑汇票。关于于吉路为什么能够以60万元的价格获得一张450万元的承兑汇票?这是本案上诉人涉嫌犯罪的关键处。上诉人认为,一审不能以需要支付60万元成本获得了450万元的承兑汇票这种理解推测该票据明知是变造的。60万元换来450万元承兑汇票的可能性有很多。上诉人一直以为是于吉路支付办理贷款的成本从银行贷出来,从来没有想过经过银行验证的票据是假的。
4、从本案被询问人颜建兴、宋兵武、朱冬明、彭永强、齐雄开等人陈述的内容来看,上诉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涉案票据系变造的汇票。颜建兴在第一次询问笔录第二页陈述称:我们的财务人员专门到银行对这张承兑汇票进行了查验,证实汇票是真实的;宋兵武在第一次询问笔录第二页陈述称:朱冬明当时承诺他已经在银行查询了汇票的真假,保证是真票。朱冬明在第一次询问笔录第二页陈述称:我以前一个叫文铁的朋友带着任广山拿着一张承兑汇票找到我…通过银行查询这张承兑汇票的票面等情况,确认盖章承兑汇票确实存在…;彭永强在第一次询问笔录第二页陈述称:饭后,齐雄开、张友良及另外三人到银行严正承兑汇票的真伪…后来,听张友良告诉我,这张承兑汇票银行验票是真实的。齐雄开在第二次询问笔录第二页陈述称:兴业人员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份承兑汇票是真实的。如此多的证人证言均证实承兑汇票的真实性,那么,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对票据的真假情况存在隐瞒是不客观的。
5、上诉人再次向二审法院强调,对于于吉路提供的450万元承兑汇票有关贴现过程,上诉人全程没有参与,全部是文铁一手操办,文铁仅仅向上诉人告知可以从银行借到钱,上诉人一直认为自己与于吉路应该各归还各自拿到的钱,从来没有想过据为己有,不用归还。
5、上诉人的二位证人伏志中和胡建波的证言可以得知,直到2012年1月18日(2011年腊月二十五),上诉人在福建省建瓯市委托了伏志中前往湖南长沙与宋兵武、朱冬明协商归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欠款的事情。此期间,上诉人从来没有躲藏起来,公安机关的补充材料中宋兵武、朱冬明已经证实伏志中代表上诉人协商还款的事情。上诉人在整个案发过程中,没有任何不接电话或故意逃避追捕的行为,电话也没用更换过,上诉人也不可能于2012年2月10日用实名制的车票乘火车去福建。
二、恳请二审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刑法原则。
1、如今,真正犯罪嫌疑人于吉路、文铁负案在逃,上诉人被关押后,深感冤屈和无奈,因为,只要此二人一天不到案,上诉人将无法真正进行辩白,上诉人已经年岁已高,身患严重高血压,曾一次次想了结余生,可是一想到自己不能身负着不白之冤,就只能在看守所苟延残喘的忍辱活下去。上诉人始终坚持认为,即使犯罪嫌疑人于吉路、文铁没有到案,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既然本案无法形成完整的链条。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恳请二审法院抛弃顾忌各个部门的利益,顾忌错案的影响后果的思维模式,坚决拨乱返正,该盘上诉人无罪。
此致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上诉就是刑事上诉状 不构成诈骗罪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我一个朋友因为被别人给诈骗了,现在想要起诉。不知道一般情况下被别人诈骗怎么写上诉状呢
[律师回复] 上 诉 请 求
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理由和事实
一、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诈骗40余万元证据不足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诈骗40余万元,“不仅有被害人官某的指控,而且还有被告人宋某在电话中承认欠被害人官某人民币40万元的电话录音及相关借条、收条、汇款凭证等证据证实”。该认定片面听信了被害人官某的陈述,该认定对电话录音片面曲解断章取义,该认定忽视了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该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倾向,理由如下:
(一)、被害人官某指控上诉人诈骗40万证据不足
被害人官某对本案金额指控共有三次,一张是自书的信笺,二次是询问笔录。分别如下:
1、被害人官某曾在上海美天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信笺上记录“该房是借的上海官某共捌拾万元建造”。
2、2011年2月11日,被害人官某的询问笔录,第六页第一行“有凭证的就有25万多元,此外还有35万元是没有任何凭证的”,第六页“有时他到银行来等我取钱,我拿了钱就给他,他没写收条,我也就算了,这些钱加在一起大约有三十五万元左右,具体数字我记不住了,总数在60万元左右。宋某在1月20日以15248505167手机打我家电话时自己承认欠我40万元”。
3、2011年2月18日,被害人官某的询问笔录第五页中,“问:宋某向你借的钱有凭证的共计多少钱,答:总计254080元。问:除此之外,宋某还向你借过多少钱,答:没有借条、汇款凭证的借款,我算下来应该有20万人民币左右。宋某在1月20日以15248505167手机打我家电话时自己承认欠我40万元人民币,这段话我都录下来了,我可以提供给你们。问:这20万元你是如何算出来的,答:我也是估算下来,具体多少,我自己的说不清楚。” 综上,被害人官某指控上诉人诈骗金额从未确定40万元,且前后指控明显矛盾,承认是估算的金额,故被害人官某的指控上诉人诈骗40万元,不能为定案量刑依据。
(二)指控上诉人承认欠被害人官某40万元的证据不存在
1、电话录音中未有上诉人承认欠被害人官某40万元的内容
2011年1月20日,上诉人给被害人官某打电话,电话录音内容如下: “昨天拆迁办来电话了,我给你打完电话来着吧,再有一阵就回上海了,来电话,他这撒回事,就是,我也不是欠你们不少钱吧,但是,第一次债我这房子能超出他,假如我欠他四十万,我的房子值六十万,还有我二十万,你懂吗,嗯,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名字还是我的名字,只是抵押,被抵押着对不对,嗯,完了拆迁办昨天说,只要能送一万到两万的礼吧,你博回二十万,他说你送两
1/3页
万博二十万,你送一万博十万,你还是划算的给我说,这个钱你还可以做点生意啥的,我说我现在自己是一分钱也没有,你赶紧想想办法吧,他说就这一两天,过年就放假了,政府也放假了吗,拆迁办,这两天要能够凑齐一两万,你可能正月十五之前,或者就是今年,2011年能得到一二十万至少,送一万得十万,送二万得二十万,哪我说我想想办法吧。完了今儿我给你拨好几个电话,你也没接,我就是问一下。就咱俩拿二十万,一人一半,给你一半,我组租房子打打工这也行,就这事,我给你商量一下,反就是这两天,过年也就十来天,政府提前十天放假,下午汇最好,今天下午。就这个情况,你说事咋整,你这件事是在叫我给你钱。不是,给我,我就这意思,咱俩,就是还咋办,就是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凑凑上这钱,不是我让你给我打两千钞票回上海的吗,回上海打工的吗,但是这事一听,现在我欠人家四十万,他说估这房子值到五十八万到六十二万,你知道吗,就是这意思,本来我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但是不是房价都涨了,本来我以为平对平了,欠人家四十万就扯平了,昨天拆迁办过来说,我这房子估到五十八万到六十二万,知道吗,你这一拆等于你还能得到十八万到二十万,明白这意思吗,必须送礼,不送礼就让人家别的哪一方全拿走了。我不敢给你打,我怕你儿子接,我太冒险了,这有啥。”
录音中,上诉人的话语意思明确是欠接受房屋抵押第三方四十万元,不是承认欠被害人官某四十万。
2、上诉人对金额供述没有重大变化
在2011年3月21日,被告人宋某第一次讯问笔录第七页第八行,“具体的数目我自己都不记的,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有三十万左右”。2011年5月31日,被告人宋某讯问笔录第一页,“从2005年至2010年这几年里,共骗得官某人民币20多万元”。2011年8月18日,被告人宋某讯问笔录第二页,“你诈骗官某总共到底多少钱,人民币20多万元”。
上诉人对欠被害人款项,一直表示记不清,但供述一直是稳定,没有重大变化,与借条、收条和汇款凭证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故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诈骗被害人官某四十万元证据不足。
(三)指控上诉人诈骗四十万元证据之间相互矛盾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诈骗四十万的证据有三,分别为:
1、被害人官某指控的数额有三,一为80万元,二为60万左右,三为254080元有凭证加20万元估算。
2、电话录音。
3、借条、收条和汇款凭证累计金额为259080元。这些证据之间矛盾如何排除~这些证据如何证明上诉人诈骗被害人官某必定是四十万,而不是其他金额~
综上,原判决认定上诉人诈骗40万元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明显带有主观倾向。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纠正。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曾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1年7月28日,公诉机关认为上诉人辩解借钱理由、赃款动向和涉案金额三个方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2011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公诉机关。到开庭审理完毕,借钱理由、赃款动向和涉案金额三个方面与退回前相同,没有变化,原判决依据什么标准认定为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2、原判决将借款错误认定为诈骗
在2005年11月26日,上诉人与被害人双方签订了雇佣协议,约定2005年5
2/3页
月30日50000元借款充抵雇佣费用,该协议双方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2005年5月30日50000元借款不属于诈骗。被害人官某购买3980元生物黄金,开具发票属于合同关系。没有取走,委托被告人宋某保管,宋某没有返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
2006年7月14日10000元,2006年9月1日10000元、2007年11月14日50000元、2008年3月1日15000元等款项,是上诉人以开公司、买林场、开手机店、买房屋、开羊绒店和咖啡店等名义向被害人官某借的。这些款项也是按借款理由使用,被害人官某还到上诉人所开的羊绒店。
综上,原判决因上诉人对被害人官某实施了诈骗,就全部推定为诈骗,实属认定事实不清。
三、上诉人社会危害性较小
自2005年致2008年间,上诉人开过公司、买过林场、经营过手机店、开过装潢公司、买过房屋、开过羊绒店和咖啡店等等。这些经营活动的证据,已由上诉人姐姐分别递交给原公诉机关和原审法院。由于不善经营,导致亏损无力偿还。
四、上诉人应当认定自首
在2011年3月21日,上诉人主动从厦门市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静安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在一审庭审中,如实供述,积极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
五、上诉人系初犯、偶犯
上诉人在此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应当认定为初犯。被害人官某没有追讨借款的宽容下,上诉人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转而编造虚假事实进行借款是偶犯。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此致
上诉就是被别人诈骗怎么写上诉状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一般欠条怎么样写构成诈骗罪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