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已没有优先效力,遗嘱怎么样立才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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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证遗嘱已没有优先效力,遗嘱怎么样立才有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公证遗嘱已没有优先效力,遗嘱怎么样立才有效

中国人是比较忌讳谈论死亡的,于是想了很多其他的指代词,如去了、走了、没了等,使语义稍显含蓄。

这种文化禁忌使得人们不愿立遗嘱,认为不吉利。

人们辞世后,子女争夺遗产,亲情的纽带却由此割裂了。

但随着财富的积累,人们思想观念的革新,为了合理安排好后事,避免人死后,亲眷之间发生争夺遗产的纠纷,立遗嘱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必经的法律活动。

民法典》施行后,对于遗嘱的形式、效力做出了一些重要的规定,结合这些新规,我们来谈谈《民法典》时代,怎么样立下一份有效合法的遗嘱。

一、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以往《民法典》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就是说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公证遗嘱也因此备受青睐。

但是《民法典》删除了这项规定,取而代之的是,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主要考虑到以往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老人如果想变更遗嘱内容,为保证效力,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

但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紧急情况下想变更遗嘱是没办法公证的,之前公证的遗嘱就不能反映老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规定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是尊重遗嘱人意愿的表现。

二、新增打印、录像两种新的遗嘱形式

《民法典》仅规定了公证、自书(亲笔书写的遗嘱)、代书、录音、口头五种设立遗嘱的形式。

但有些老人不识字或者没法写字,《民法典》继承编新增的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能够为老人省去许多麻烦。

附:遗嘱形式要件汇总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怎么样立遗嘱才有效合法?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并且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立遗嘱需要满足上述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录像、打印、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

在实践中,非经法律专业人员指导订立的自书遗嘱,绝大部分是有效力瑕疵或者无效的,所以在立遗嘱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公证遗嘱已没有优先效力,遗嘱怎么样立才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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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遗嘱。
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违背真实意愿订立遗嘱就违背了继承法设置遗嘱制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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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继承法对五种形式的遗嘱都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不符合形式要求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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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内容为准。故作出上述判决。律师说法:要解决多份遗嘱那份优先的问题,有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么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如对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规定了见证人制度,即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方能有效;对口头遗嘱规定仅限于在危急情况出等。
其次要考虑的因素是,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最后要考虑的因素是,遗嘱订立的时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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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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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1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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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除效力。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即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应优先按遗嘱确立的分配原则处置遗产,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共同享有。虽然从法律上讲,只要是合法的遗嘱都会产生这种排除效力,但毋庸置疑的是,公证遗嘱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公证员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进行证明,能够更加合法、充分地体现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证明力更强,可信度更高,成为遗嘱人最希望采取的遗嘱形式。而实践证明,公证遗嘱的确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有其他利害关系人想要推翻遗嘱,也极其困难,鲜有成功案例。
  
2、优先效力。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发生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即确认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内容不再执行。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就是体现在与其他四种遗嘱的效力比较上,
首先,当有不同方式的遗嘱并存且内容发生抵触,应直接认定公证遗嘱效力更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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