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500万怎么判?
1、职务侵占单位500万的财产,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
应问清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赃款、赃物的去向;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二、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首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其中,主管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
2、职务侵占与合同诈骗基本上没有共同点,两者没有可比之处,其区别很多,比如:
(1)前者要以签订合同在形式,任何人都可以采用。而后者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单位内部的人才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2)前者在目的是要进行诈骗。而后者中,只要行为人以职务之便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就可以构成,不一定要采取诈骗形式。
(3)两者没有可比性,因为合同诈骗是“对外”行为,职务侵占是“对内”行为。
三、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主体要件不同、危害行为不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方法不同等。具体的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
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2、危害行为不同。
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3、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
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
利用职务侵占的财产数额为500万的情形,通常都会被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当然若被侵占的不是单位的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罪名就不成立。如果对职务侵占罪500万怎么判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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