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财物多少构成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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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就构成了犯罪。非法盗窃公私财物被依法立案,犯罪嫌疑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量刑的标准根据涉案的数额来确定。关于盗窃财物多少构成犯罪的问题,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盗窃财物多少构成犯罪?

一、盗窃财物多少构成犯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会构成犯罪,因为《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要求满足数额较大。

并且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涉嫌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2、盗窃罪中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轻处罚。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3、积极赔偿受害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4、当庭自愿认罪。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5、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6、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对于初犯、偶犯,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从轻、减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动机、手段、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一贯表现等因素也会影响到量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

7、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聋哑人或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1、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盗窃金额累计吗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多次一般盗窃累计数额处罚不存在疑问。但多次盗窃的定罪根据是盗窃行为达到多次,不是因为累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累计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对于累计盗窃数额,一般而言,盗窃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诉的,其后所发生的盗窃行为,数额应当一并累计。对盗窃构成犯罪以前的盗窃行为,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累计其盗窃数额,累计数额的范围应当限于盗窃构成犯罪之前一年以内的犯罪行为。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并不存在对前次盗窃行为的数额累计问题。

四、盗窃罪是公诉案吗

1、盗窃案主要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解释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

2、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本文针对盗窃财物多少构成犯罪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千元就可以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构成盗窃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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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多少人民币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人民币构成盗窃罪。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定,若是盗窃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这个时候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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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犯罪,盗窃不受刑事处罚的情况有
[律师回复] 一、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犯罪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不受刑罚处罚的情况有哪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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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犯罪,盗窃不受刑罚处罚的情况有
[律师回复] 一、盗窃多少财物构成犯罪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不受刑罚处罚的情况有哪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偷窃亲属财物构成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如何理解“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1、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犯罪处理。 2、“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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