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犯一般不能够减刑。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相应缩减的环境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缓刑可以申请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三、缓刑是怎么执行的?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督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对于判了缓刑还可以减刑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讲是不能的,但是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缓刑可以申请减刑。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