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损害他人名誉,不必然构成犯罪。
构成诽谤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3、区别民事的名誉侵权行为要考虑: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等等。
二、故意损坏他人名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故意损坏他人名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侵犯名誉权造成的损害赔偿,除应该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2、损坏名誉权可以构成犯罪,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有:
(1)即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或对事实抱有深切怀疑,却仍然不计后果地予以轻率发表,并非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或应该预见到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但由于自信或放任了这种行为。
(2)行为人客观上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3)受害人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三、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有哪些?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不同、侵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方式不同等。
1、客观方面的区别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布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2、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公民的名誉若是因为他人实施了诽谤、侮辱等行为受到了侵害,且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那么侵权行为人就涉嫌犯了诽谤罪、侮辱罪等的罪名。如果对侵犯公民名誉权的量刑标准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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