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人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人罪构成条件为同时满足了故意杀人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为危害对象、危害后果不同。
1、危害对象不同
放火行为危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工厂、矿场、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而故意杀人行为危害的一般是特定的人。
2、危害后果不同
放火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危害了公共安全,包括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而故意杀人行为的危害后果在既遂的情况下一般是剥夺了特定人的生命,可能还会造成特定的房屋、财物的毁损。
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包括造成的后果不同、量刑不同等。
(1)后果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已经致人于死亡,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只是致人重伤。
(2)量刑不同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过失致人死亡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①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②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③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法院审理故意杀人案件后,如果任何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特定的公民犯了故意杀人罪,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判处杀人者承担刑事处罚。如果对故意伤人罪构成条件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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