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其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为人才可能存在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心理态度。
三、犯罪故意的种类是什么?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故意:放任。
3、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间接故意犯罪中,危害结果是可能会发生,并不是绝对的,相较于直接故意,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一定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的。但无论是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只要是故意犯罪,都要根据犯罪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定罪量刑。
对于只能间接故意构成的犯罪是什么特征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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