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工程分包居间合同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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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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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介绍工程分包居间合同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介绍工程分包居间合同有效吗

一、介绍工程分包居间合同有效吗

在工程项目中签订的居间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居间合同纠纷,是指居间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居间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居间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仲裁也称公断。

居间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居间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居间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居间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居间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在工程项目中签订的居间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介绍工程分包居间合同有效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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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两天我们公司新承接了一个工程,然后就想问问你们工程介绍居间合同范本咋写的?
[律师回复]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居间方: (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 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 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承揽及推介居间服务费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 乙方承揽及推介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名称是: ,中标方为 ,中标的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0,000.00元)。本项目的详细施工内容及总金额以中标方提供的图纸、文件及甲方与中标方今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期为300个日历天数。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要求提供六证(包括一级施工资质证),资信证明。
2. 甲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对以上项目进行施工。
3.甲方应确保按工程结算金额总价的3%支付乙方应得的居间服务报酬,居间服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率分期支付。该居间服务费包含乙方及发包方等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乙方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三、 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项目的真实性,保证签订相应的工程合同并保证协助甲方按进度及计划报量按时将工程预付款支付到位
2、协助协调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的关系,确保甲方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正常有效运行。
四、 居间服务费支付方法按发包方拨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比率支付。
五、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本项目发包单位向本合同甲方支付第一笔预付款项起到甲方付清居间服务费之日止。
六、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与 工程未能签订项目的任何施工合同并且预付工程款不能到甲方公司账户。
2. 本合同当事人就解除本合同协商达成一致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与该项目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并且甲方收到了该项目工程款五个工作日内,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付清居间服务费的属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所欠应付的居间服务费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如甲方瞒着乙方独自或以其它公司名义与本项目签订了任何施工合同(或相似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本合同条款所计算出的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居间服务合同在本项目发包单位向本合同甲方支付第一笔预付款项后即时生效
2.本居间服务合同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不许向第三方泄露。泄露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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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介绍工程居间合同范本应该这样操作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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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介绍人的介绍行为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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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仅介绍出借人与借款人认识,有关借贷事项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2、帮助双方相识的同时,介绍当事人的借贷意向,使之发生借贷关系;
3、双方已经相识,介绍人仅为之介绍借贷意向。善意介绍人在实体上是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的,恶意介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提醒:非借款人如签名,必须标清楚身份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中,除了(共同)借款人外,担保人、介绍人、见证人因其身份性质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很大差别。
不要轻易在他人的借条、欠条等借贷凭据上签字,即使确有必要,也要在紧靠自己签名的前方标明“保证人”、“见证人”、“介绍人”等身份来规避风险。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民间借贷介绍人的介绍行为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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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仅介绍出借人与借款人认识,有关借贷事项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2、帮助双方相识的同时,介绍当事人的借贷意向,使之发生借贷关系;
3、双方已经相识,介绍人仅为之介绍借贷意向。善意介绍人在实体上是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的,恶意介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提醒:非借款人如签名,必须标清楚身份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中,除了(共同)借款人外,担保人、介绍人、见证人因其身份性质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很大差别。
不要轻易在他人的借条、欠条等借贷凭据上签字,即使确有必要,也要在紧靠自己签名的前方标明“保证人”、“见证人”、“介绍人”等身份来规避风险。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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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 ,身份证号: 。
乙: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资 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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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介绍居间协议范本,主要如下: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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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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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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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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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开的公司和别人合作了一个项目,现在要写一份合同,请问一下介绍工程居间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介绍工程居间合同范本有: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2、居间报酬结算方式: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 %)到账后,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 万(大写: 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转账事宜
  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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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   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 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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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 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 %即 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居间人 居间费用的 %。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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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间建筑公司,我刚刚来到这家公司,请问一下律师介绍工程居间合同是什么,请帮忙回答一下
[律师回复]
1、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工程居间合同中约定,居间人确定能成功,确保委托人中标,类似的约定不仅违反了居间的本质,而且,确保居间成功,也从根本上违反了强制招标的意义,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居间人保证委托人中标的行为违法。由于合同的目的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类规定会导致整个 居间合同不成立,无效。
2、工程居间合同订立后,居间人为增加委托人中标的可能性,在交易双方间进行斡旋、说服活动、向招标方提供回扣、行贿等暗箱操作违法犯罪行为,使得委托人中标,因为居间人参与、影响了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中标的结果不是依据客观公正的 评标过程产生。这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委托人知还是不知 居间人的这类行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建设 材料供应合同无效,因为居间人的居间行为已超出合法受法律保 护的界限,成为违法或犯罪行为,若投标人明知居问人的行为违法或犯罪,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即《招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法定无效情形,若委托人不知,居间人行 贿等行为使委托人中标。合同因恶意损害其他投标人即第三方利 益,也属于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依据招投标 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求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任意其 他投标人仍然有权利申请撤销建筑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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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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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工伤认定程序程序图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程序图介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六: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七: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认定流程流程图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六: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七: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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