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

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将补偿贸易或者来件装配误认为涉外货物买卖,将借贷合同误认为借用合同等,则当事人将承担完全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发生此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

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

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也可构成重大误解。

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承揽、委托、演出、约稿等合同中都十分注重相对人的技能、信用、资历、身份等情况下,如果对对方发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因为加工承揽合同往往要求特定的人以其技术、能力从事加工承揽工作,如果将甲公司误认为乙公司而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时,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例如误将复制品当作真迹出售或购买,误将钻石当作普通石头出售,则可以认为构成重大误解。

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二、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期限为九十日。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由于重大误解和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当事人的撤销权期限是三个月,在三个月内行为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超过撤销期限没有申请撤销的,撤销权消失,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行使撤销权时,应该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变更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不想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包括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标的物的数量存在误解。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有哪些,因重大误解所致的
[律师回复]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能撤销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能撤销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情形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否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既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超过期限没有行使此权利的,合同将不能再被撤销。若是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否撤销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应当怎样办?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当事人既可以申请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申请其撤销合同。另外,撤销权的行使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对方未反对撤销权人作出的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由于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误解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何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订立保险合同业务员笔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变更
[律师回复] 订立保险合同业务员笔误1994年12月30日,原告彭炳秀向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保险证,保险证记载:原告每月向被告缴纳保费5元,交款期自1995年1月起至2005年12月止,受益人系原告本人,到期返还4850元。此后原告按照约定如期交纳保费,并且多缴纳一年保费60元。2006年1月初,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保险金4850元。被告以保险证上的数额是业务员笔误为由,只同意按照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715元给付原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变更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形成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保险费不分年龄和期限,每月人民币一元。每份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龄和投保期限分别规定见附表”。1995年1月,原告投保时的年龄为58岁,并投保了5份,符合附表一中第四栏所规定的51—60岁。满期时每份应获得保险金额为143元、份×5份=715元。虽然原告持有的保险缴费证所记载的金额为4850元,但是被告主张保险证系被告公司业务员的笔误、应予以更正的意见可以采信。且原告10年所交保险费600元,其保险证上记载的保险金额为4850元,大大超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的调控标准。故原告主张按保险金额4850元给付之诉请,不予支持。被告多收取原告的保费60元,应当予以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原告彭炳秀保险金715元;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退还原告彭炳秀保费60元;驳回原告彭炳秀的其他诉讼请求。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大误解的合同有哪些,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重大误解的合同有哪些,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能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买卖)。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
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之后,另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已经发生了误解并利用此种误解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我们认为,尽管对方当事人出于恶意,但这并不影响重大误解的构成。因为在单方误解的情况下,不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可以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恶意,可以在合同被撤销以后作为确定责任的一种根据,而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根据《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过失造成的,即由于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表意人对于对方提交的合同草案根本不看就签字盖章,则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借口其实施的行为对自己不利而随时提出撤销。
误解完全是由误解一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在这一点上,它与误传是不同的。在误传的情况下,表意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造成了误传。而误解完全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
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非因为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例如误将标签上标明的涤纶西装当作毛涤纶西装购买,这属于误解。但如果销售者故意将涤纶西装写成毛涤纶西装出售,则构成欺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不宣的结果,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期限是多久?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要怎样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国法律对重大误解合同的处理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行为。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实践中处理重大误解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区别。
显失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合同。发生显失公平的后果通常也与对方的重大误解联系在一起,但重大误解的合同并无要求后果显失公平。
2、注意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分。
二者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但误解是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他人实施欺诈行为而诱使自己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知识总结:在判断处理、重大误解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与误解的区别。普通的误解行为不造成合同无法进行或是不损害一方的利益,是不允许被撤销的。在处理重大误解合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处理。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
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买卖)。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1.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
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之后,另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已经发生了误解并利用此种误解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我们认为,尽管对方当事人出于恶意,但这并不影响重大误解的构成。因为在单方误解的情况下,不论对方是否知道,都可以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恶意,可以在合同被撤销以后作为确定责任的一种根据,而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重大误解。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根据《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过失造成的,即由于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表意人对于对方提交的合同草案根本不看就签字盖章,则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自己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借口其实施的行为对自己不利而随时提出撤销。
误解完全是由误解一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在这一点上,它与误传是不同的。在误传的情况下,表意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造成了误传。而误解完全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4.误解是误解的一方的非故意的行为。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
在重大误解和欺诈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合同履行的结果通常违背了表意人的真实意志而给表意人造成损失。但是,重大误解和欺诈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
首先,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非因为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例如误将标签上标明的涤纶西装当作毛涤纶西装购买,这属于误解。但如果销售者故意将涤纶西装写成毛涤纶西装出售,则构成欺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发生了误解,对方明知其误解而沉默不宣,是否构成欺诈?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毕竟误解的发生并不是沉默不宣的结果,因此不构成欺诈。当然,一方如果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出售某种商品时告知商品的性能、质量瑕疵等情况却沉默不宣导致对方发生误解,则可以构成欺诈。
其次,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通常受到了较大的损失。误解方遭到较大损失也是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但是在欺诈的情况下,不管欺诈是否给受欺诈方造成较大损失,受欺诈一方都有权基于对方的欺诈而宣告合同无效。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要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国法律对重大误解合同的处理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行为。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实践中处理重大误解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区别。
显失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合同。发生显失公平的后果通常也与对方的重大误解联系在一起,但重大误解的合同并无要求后果显失公平。
2、注意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分。
二者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但误解是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他人实施欺诈行为而诱使自己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知识总结:在判断处理、重大误解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与误解的区别。普通的误解行为不造成合同无法进行或是不损害一方的利益,是不允许被撤销的。在处理重大误解合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